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0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8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10: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其中,董事何琳先生,独立董事朱厚佳先生、陈晟先生、陈嵩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王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提名王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何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何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以上提名候选人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提名朱厚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朱厚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提名潘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梁清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提名候选人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相关内容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1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潘志成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截至本声明披露日,潘志成先生尚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待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后,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1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梁清华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1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8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11: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监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7名,实际参加监事7名。其中,王霜女士、郑宏钧先生、张胜先生、郭明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四)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亮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
1.提名郑宏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郑宏钧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2.提名杨达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张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和候选人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1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在公司总部召开,通知于2022年3月8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遴选适合公司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决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勇、王霜、何琳(简历附后)。
2.议案表决情况:
(1)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王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何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广泛遴选适合公司独立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决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厚佳、潘志成、梁清华(简历附后)。
2.议案表决情况:
(1)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朱厚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厚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潘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梁清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相关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其中:1.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一;2.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潘志成先生尚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待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后,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第九届董事会换届完成后,陈晟先生、陈嵩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附: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勇先生,1969年生,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曾任中石化西南石油局基地管理处副处长,中石化西南石油局贵州石油基地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基地服务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裁;现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
王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王霜女士,1977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法律事务处法律事务科科长,法律事务处副处长,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副总法律顾问、企业管理处(法律事务处)处长;现任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总法律顾问、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经理,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王霜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何琳先生,1974年生,大学学历,化工工艺助理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曾任四川美青氰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青海蜀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青海蜀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现任四川美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美青农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射洪市第二届人大代表。
何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厚佳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2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主任会计师,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宝利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外部监事。
朱厚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潘志成先生,1973年生,二级教授/研究员,博士后合作导师,毕业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清华大学首届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研究生(环保能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四川省人民政府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省“天府峨眉”特聘专家,四川省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四川大学)委员,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建设顾问委员会委员、校外导师/兼职教授,厦门大学-福建省海岸带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天津大学-天津市有机固废安全处置与能源利用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专项咨询专家,上海康恒环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特邀常务理事,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天府英才发展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曾任四川大学生物质工程研究所助理所长,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海诺尔环保产业集团董事长助理/投资总经理;现任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特邀副总裁、研发技术总监、首席专家,2010年至今任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家库评审专家,2017年至今任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
潘志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梁清华女士,1968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1996年开始从事律师业务,主要从事改制与上市、私募、涉外投资、并购与重组等公司投融资,合规运营以及与此相关的纠纷解决方面的法律服务;曾任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员,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846,首都在线)独立董事。
梁清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1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在公司总部召开,通知于2022年3月8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亮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一)议案主要内容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股东推荐,决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郑宏钧、杨达高、张鹏(简历附后)。
(二)议案表决情况
1.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郑宏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郑宏钧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2.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杨达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张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二、相关说明
(一)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陈亮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王霜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已提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对他们在担任监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附: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宏钧先生,1967年生,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云南省武定县建设银行会计,中石化滇黔桂石油局天华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副主任会计师,滇黔桂石油局旅游公司、测录井公司总会计师,中石化西南石油局石油燃气销售总公司总会计师,中石化西南石油局、西南油气分公司审计处副处长、处长;现任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审计部经理,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郑宏钧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杨达高先生,1973年生,大学。曾任中石化中南石油局财务部会计主管、财务主管、主任会计师,中石化集团石油工程西南有限公司计划财务处财务主管、副处长,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财务资产处副处长;现任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
杨达高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张鹏先生,1970年生,大专,高级技师。曾任四川美青氰胺有限责任公司仪电车间主任、副总工程师;现任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桓泰大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美青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张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1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22年4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4项提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该事项详见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四项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提案披露情况
1.提案1~3的具体内容已于2022年3月18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中披露。
2.提案4的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70)、《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7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2)中披露。
3.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4名。
2.提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提案1~3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与本通知同期上网披露。
5.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2年4月6日9:00~17:00
(四)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董事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0253737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等)详见本次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2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委托事项:
表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填写说明: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3),委托人应在“应选人数”一栏下方空格处填写投票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4),委托人应在“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一栏下方空格处对同意、反对、弃权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若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1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朱厚佳,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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