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盘州发布】逃逸,办案途中又逃跑!历时3月终于抓获

原标题:【盘州发布】逃逸,办案途中又逃跑!历时3月终于抓获

各位驾驶员朋友

发生意外事故时

切勿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因为,从你选择逃逸的那一刻起

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惩处

2021年11月11日,李某宝驾驶贵BXE7**号小型普通客车从盘州市一品轩沿江源路往奥远广场方向行驶,当日21时42分行驶至盘州市亦资街道江源路阳光小区对面路段处与何某停放在路边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碰撞后李某宝逃逸。

当日21时54分李某宝驾驶贵BXE7**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盘州市亦资街道奥远广场门口路段处时与刘某梅停放在路边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对向由段某友驾驶的贵BD06**3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四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宝驾车逃离现场。

办案民警于2021年11月12日00时05分在盘州市亦资街道安居小区陈某虎家中抓获李某宝,李某宝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2021年11月19日,盘州市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宝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李某宝拒绝配合公安机关执行,有意逃避公安机关处理,多次电话联系不上,住所也未能找到李某宝。2021年11月23日被盘州市公安局挂网追逃。

2022年03月12日,李某宝乘坐“悠途出行”小型客车进入胜境关查缉区时,被富源县公安局胜境关警务站民警抓获,2022年03月12日15时许富源县公安局中山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宝移交给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历时三个多月,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大家不愿意的事情

但是既然已经发生了

就应当立即停车,妥善处理

1.现场取证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停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可在拍照取证后,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不妨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2.人员救助

若是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必要时可寻求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予以协助。

3.报警求助

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迅速报警,如需人员救助支援可在报警时标明事发时间、地点及受伤人员情况等信息,并等待警力支援。

肇事逃逸,你以为跑了就没事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通违法者统统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也许事发并非你意

但肇事逃逸实乃故意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选择逃逸

等待你的只会是更加严厉的惩处!

来源: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获取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手机APP-盘州全媒、数字报-《盘州时讯》、微博-盘州全媒新闻、抖音-盘州全媒)

编 辑:董芳芳 赵 泊

责 编:易 俊 许 丹

监 制: 许 波 叶利军

总监制:侯 武

盘州市融媒体中心法律顾问:盘州市红果街道法律服务所

广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