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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亮点(门源篇)

(来源:海北环保)

原标题:海北州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亮点(门源篇)

海北州门源县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实践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不断创新机制、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规章体系,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创新理论学习载体,不断强化党性修养

一是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五统一”等有效载体,积极推行“1+3+N”工作机制,以集体学、专题学、个人学、网络学的方式,将领袖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省州县全委会精神作为“必修课”,不断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全年开展各类学习活动50余次。

结合全国各地疫情反弹趋势,党员发挥“一名党员一面旗”先锋模范带动作用,持续深入联点各小区开展人员排查登记、疫情防控和知识宣传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是打造“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服务品牌,持续推动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省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祁连山南路门源县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

创新制约机制,切实规范力运行

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有效的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筑牢防范腐败的“防火墙”,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行政审批方面

科学规范环评审批的内部程序,所有环评项目一律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审批,“三重一大”方面,邀请纪监部门全程监督,杜绝暗箱操作,解决把关不严、越权审批、未批先建等问题。

环境执法方面

对排污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程序,依法发出处罚告知书,履行笔录、听证、处罚决定等程序,行政处罚必须经本单位案审委员会审议,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搞权钱交易。

项目资金使用方面

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与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制定项目资金支付监督管理办法,审计部门、纪检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对重点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培训、政策法规培训;建立上下级督查体系、纵横监督体系、内部监督体系; 2-3年定期进行轮岗,预防长期在主要岗位上不断预防滋生腐败。

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以及干部排查党风廉政风险点12条,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工作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抓,以点带面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牢固树立了管业务更要管队伍的理念,全面营造生态环境系统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不断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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