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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七市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原标题:西藏七市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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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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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22】第2号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多发频发的态势,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部分省市对其所辖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区域未划定等级。截至3月12日,全国共有14个高风险地区200个中风险地区,近14天有本土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划定风险区的省市有北京市、山西省、海南省、湖南省、青海省等25省(自治区、直辖市)90余个城市,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加,疫情输入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守护好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对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近期外防输入工作措施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暂缓进藏。

2、所有区外无本土病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拉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藏易通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不带*),来(返)拉前3天在“藏易通”小程序中报备,如实填写入藏报备信息,如无固定居所人员报备社区(街道)填写酒店、宾馆所在社区(街道),抵拉后在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由村(社区)或单位监督落实并查验。若核酸检测报告(证明)过期,落地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

3、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拉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落地后一律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集中隔离和5次核酸检测),分别于第1、4、7、10、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4、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拉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落地后一律实施“7+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集中隔离和3次核酸检测),分别于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5、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州,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拉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落地后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期间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或集中健康监测,分别于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健康码黄码或红码人员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政策执行。

6.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带*)第一入藏地为拉萨的来(返)人员,均统一转运至我市定点分流酒店进行二次分流,由专业人员进行核查,分析研判具体管控措施。

7、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的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落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执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并在第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其余时间严格居家)。在此期间,将其“藏易通”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待落实完居家隔离观察措施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藏易通”健康码自动调整为绿码。

8、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市(州、盟,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落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执行7天社会监督管理,并在第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期间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9、有境外旅居史来(返)人员需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管理,来拉须持解除隔离证明、7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最近一次为48小时)和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报告(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不作要求)。

10、区内的人员加强个人防护,自由有序流动,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1、转运、指定酒店留观或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自理。

12、进藏来(返)拉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点落实好体温检测、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查验、藏易通入藏报备信息查验等各项措施。

13、进藏来(返)拉人员如存在故意隐瞒行程或其他重要信息等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4、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出行时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码、测温。

15、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出藏;不得前往有疫情散发地区,特殊情况须前往,需经单位或社区同意,由单位或社区向辖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出行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时提前3天在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中登记报备。

16、本公告自3月15日起施行,2022年第1号公告同时废止。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共同守护健康拉萨,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拉萨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2日

日喀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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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11号)

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做好来(返)日喀则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现将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宜公告如下:

一、区内来(返)日喀则人员

(一)区内其它地市来(返)人员

近14日内无区外旅居史,且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区外进藏后经其它地市来(返)人员

已在第一入藏地进行查验并实施管控,且期间未出藏(不包括发生本土病例和风险等级提升需进行追溯的人员),在提供第一入藏地出具的相关证明后,且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区外来(返)日喀则人员

即日起,所有区外来(返)日喀则人员,须提前三天在藏易通和向欲前往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教育部门)、用工单位、社区(村居)或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提前报备,并保留报备凭证(藏易通报备截图等)。各检查站要严格落实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证明),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等,并研判风险等级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一)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

行程卡、健康码无异常,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14日内无涉疫地区旅居史,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返藏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自由流动,并由所报备单位监督落实。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核酸检测报告过期的,返藏后分流至隔离酒店进行2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期间不得随意流动),结果均为阴性的,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地区来(返)人员

1.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返藏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并在居家隔离观察的第1天、第4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在此期间,将其“藏易通”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待相关人员落实完居家隔离观察措施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将其“藏易通”健康码调整为绿码。

2.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市(地区、盟)其他无病例县(区、旗)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卡、藏易通绿码,返藏后在第1、4、7天各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主动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三)中风险地区来(返)人员

1.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缓来(返)日喀则。已经进入日喀则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旗)旅居史或中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其他低风险县(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卡、藏易通绿码,返藏后在第1、4、7天各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主动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四)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

1.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非必要暂缓来(返)日喀则。已经进入日喀则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旗)旅居史或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其他低风险县(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卡、藏易通绿码,返藏后在第1、4、7天各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主动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三、后续增加的涉疫地区来(返)日喀则人员,严格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四、集中隔离产生的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费用由政府承担,“愿检尽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广大市民和来(返)日喀则人员要自觉落实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出行时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以上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出藏;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就近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以排除风险。

六、广大市民及来(返)日喀则人员出行时,须主动配合当地机场、火车站、陆路检查站(点)、隔离酒店开展查验及管控工作,拒不配合或存在故意隐瞒行程及重要信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条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七、各边境县、重点景区可参照本公告,制定本辖区疫情防控措施。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前期公告、文件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山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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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疫情防控政策补充通告

尊敬的各位入(返)山南人员、全体市民:

根据自治区最新政策调整要求,结合山南实际,现就入(返)山南疫情防控政策补充通告如下:

一、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旗,直辖市县区)旅居史的人员,入(返)山南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返)山南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并在居家隔离观察第1天、第4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在此期间,将其“藏易通”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待相关人员落实完居家隔离观察措施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将其“藏易通”健康码调整为绿码。

二、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市(地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县区)旅居史的人员,入(返)山南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返)山南后第1天、第4天和第7天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各单位、村居(社区)、机场、火车站、公安检查站(卡点)要严格查验入(返)山南人员报备情况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健康码,并研判风险等级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四、其他疫情防控政策按照 《山南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2号) 执行。

山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3月11日

林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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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返)林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提醒

尊敬的各位入(返)林人员、全体市民: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多发频发的态势。部分省市对其所辖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区域没有划定为中/高风险区。为加强对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人员管控,现就入(返)林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提醒如下:

一、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进藏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藏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不符合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须执行集中隔离观察,所产生的费用一律自理),并在居家/集中隔离观察的第1天、第4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核酸检测由属地组织上门采样,不具备上门采样条件的,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就近就便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在此期间,有关部门将在“藏易通”上把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待落实完居家/集中隔离观察措施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转为绿码。

二、对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市(地区、盟)其他无病例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进藏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藏后第1天、第4天和第7天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三、其他疫情防控政策按照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2号) 执行。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昌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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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2022年第3号】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多发频发的态势,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近期“外防输入”工作措施进行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即日起,所有区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昌人员,在查验“藏易通”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基础上,返昌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自由流动。

2.即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县(区)旅居史人员,暂缓入昌,如确需入昌,需向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符合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执行集中健康监测(已在昌的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县(区)旅居史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3.即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其他低风险县(区)旅居史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和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绿码来(返)昌,并在抵昌后第1、4、7天各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主动进行体温和症状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到目的地人民医院或各县(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和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带*)来(返)昌人员,进藏时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藏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不符合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须执行集中隔离观察,所产生的费用一律自理),并在居家/集中隔离观察的第1天、第4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核酸检测由属地组织上门采样,不具备上门采样条件的,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就近就便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在此期间,有关部门将在“藏易通”上把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待落实完居家/集中隔离观察措施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转为绿码。

5.境外入境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不得来(返)昌。特殊情况必须来(返)昌人员,需向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实行14日隔离、14日健康监测,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4次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自由流动。

6.以上涉及在指定酒店留观或集中隔离的人员,集中隔离观察应在集中隔离场所进行,严格执行集中隔离观察相关要求,并在此期间第1、4、7、10、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在酒店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费用由政府承担,“愿检尽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居家健康监测应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做到不聚集、不流动,且每7天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区内其他地市来(返)昌人员(进藏后近14日无区外旅居史等行为),查验行程卡后,持健康码绿码可自由流动。区外进藏已在第一入藏地通过核酸检测报告查验且期间未再出藏的人员,前往我市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可自由流动(需提供第一入藏地证明)。

8.所有从区外拟来(返)昌都人员,除严格执行上述要求外,必须提前3天在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报备,对无法通过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报备的可采取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指定负责人报备,并保留报备凭证(如微信、短信截图、电话录音等)。各单位、村居(社区)要严格查验报备人员来(返)昌后的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健康码,并研判风险等级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9.所有来(返)昌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站(点)落实好体温检测、行程卡、健康码查验等各项管控措施,如存在故意隐瞒、造假行程及重要信息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条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0.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在医院、客运站、机场、超市、旅游景点景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藏易通健康码查验工作。

11.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须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和活动,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确需举办的须由组织(承办)单位报同级政府审批同意方可举办,并制定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做好安全风险评估,控制人员数量和时长,并由组织(承办)单位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12.请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满6个月的广大市民朋友和来返(昌)人员,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13.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出藏;不得前往有疫情散发地区,特殊情况须前往,需经单位或社区同意,由单位或社区向辖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出行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时提前3天在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中登记报备。

14.本公告自3月15日起施行,2022年2月28日发布的第2号公告同时废止。

昌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

那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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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告

(第16号)

尊敬来(返)那人员: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等特点,疫情防控形式依然严峻。结合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精神,现就那曲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是14天内有区外旅居史进藏首站在那曲的来(返)那所有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首站那曲的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已过期的就近就便进行1次核酸检测,途经区内其它地市需持第一入藏地时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14天内有国内无本土疫情省市旅居史的进藏(含途经区内其他地市)来(返)那人员,到那曲目的地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由村(居)或单位监督落实。

二是14天内有区外旅居史进藏来(返)那所有人员,拟来(返)那曲前3天向通过藏易通如实报备。报备流程为打开微信—点击发现里的“小程序”—搜索栏输入“藏易通健康码”或在最近使用下方直接点击“藏易通健康码”—登录后点击“入藏报备”—点击“我知道了”—填写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填写交通信息(注:带星号的必填)—点击“下一步”—填写防疫信息—点击“下一步”—填写报备社区(注:报备社区填写进藏来返(那)目的地)—点击“提交”。对不按规定主动报备登记,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拒不配合管理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码、行程码黄色或红色的,原则上暂缓进藏来(返)那曲。已经进藏来(返)那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严格执行“14+7”隔离管控(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第1天、4天、7天、10天、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是14天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到那曲后送至集中隔离酒店进行1次核酸检测,到那曲目的地后严格执行“14+7”隔离管控(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第1天、4天、7天、10天、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是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到那曲后送至集中隔离酒店进行1次核酸检测,到那曲目的地后严格执行“7+7”隔离管控(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第1天、4天、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是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其他低风险县(区)的,健康码绿码带“*”号的,首站那曲的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经区内其它地市需持第一入藏地时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那曲后送至集中隔离酒店进行1次核酸检测,到那曲目的后第1天、4天、7天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到就近核酸检测机构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七是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首站那曲的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经区内其它地市需持第一入藏地时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进藏第一关口扫场所码确定已进入区内后,“藏易通”健康码内弹窗提醒,藏易通健康码调整为黄码的,到那曲后送至集中隔离酒店进行1次核酸检测,到那曲目的地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并在居家隔离观察的第1天、4天、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由属地组织上门采样;不具备上门采样条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

八是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市(地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首站那曲的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经区内其它地市需持第一入藏地时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那曲目的地后第1天、4天、7天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到就近核酸检测机构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九是境外入境人员原则上暂缓进藏来(返)那曲。确特殊情况进藏来(返)那人员,需向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实行14日隔离、14日健康监测,期间进行5次核酸检测,5次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自由流动。

十是留观和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十一是所有来(返)那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站(点)落实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行程卡、健康码查验等各项管控措施,对刻意隐瞒行程、造假行程或核酸检测报告、拒绝执行属地防疫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来(返)那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二是请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满6个月的广大市民朋友和来返(那)人员,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第三剂次),60岁以上未接种疫苗的也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3月1日发布第15号通告同时废止。

那曲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阿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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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2022年第3期)

尊敬的各位来(返)阿人员,广大干部群众: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多发频发的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依法、科学、精准、细致地做好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地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结合阿里实际,进一步优化防控政策,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区外拟来(返)阿人员,须提前3天在“藏易通”中“入藏报备”专栏中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交通信息、防疫信息、报备社区等内容,第一入阿点疫情防控机构要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报备凭证。

二、所有区外无本土确诊病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阿返阿人员和近14天内有区外旅居史的在藏人员,提供“藏易通”健康码、国务院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基础上,返阿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自由流动。

三、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阿人员,原则上暂缓进阿,已经进阿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的人员,进阿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阿后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的人员,进阿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阿后执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其他低风险县(区)旅居史的人员,进阿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阿后第1天、第4天和第7天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的人员,进阿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阿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并在居家隔离观察的第1天、第4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在此期间,将其“藏易通”健康码赋黄码,待落实完居家隔离观察措施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将其“藏易通”健康码调整为绿码。

五、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市(地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的人员,进阿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阿后第1天、第4天和第7天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六、上述涉及的来阿返阿人员,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应在指定地点采样留观等待并配合有关管控措施。已在藏满14天且期间未再出藏的人员,无发热、干咳、咽痛等可疑症状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在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七、医学留观、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八、所有来阿返阿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站(点)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行程或拒绝执行属地防疫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来阿返阿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九、广大干部群众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变化,非必要不前往涉疫省市,自觉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坚持把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防控要求作为日常习惯养成,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十、请满足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广大干部群众和入(返)阿人员,积极主动地按照当地政府安排,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十一、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阿里地区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注意

以上是截至3月22日11时的最新防控要求,最新要求以各市地发布的为准。

转自:健康西藏官微

审核:包腾

编辑:和春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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