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当事人带着锦旗来到了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专程感谢律所的杨军律师、刘海明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感谢他们的专业与负责,感谢他们为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同时,将写有“厚德载物,不负重托”的锦旗交到杨军律师手上,并与杨军律师、李新华主任合影留念。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PART 01
案情简介
Introduction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原告:李某,韩某,李某
委托代理人:杨军律师、刘海明律师
被告:天津某公司。
委托代理人:公司员工,xx律所 律师
PART 02
案情概述
某公司连续数月降薪,不发放年终奖,员工被恶意降薪后每月仅有1500元收入。考虑到员工被恶意降薪后每月收入较低,代理费仅收取了6000元。
调解结果
经过律师多次努力、与用人单位调解结案:用人单位补发7个月减发的工资,补发年终奖,提供了N倍经济补偿,三位员工共获得60余万余元。最终本案以调解形式圆满结案。
PART 03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据此案例,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应当及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克扣员工工资,避免因工资而产生劳动纠纷。
PART 04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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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方向)、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高级组织与人力资源咨询师、高级人力资源数据分析师、高级劳动法讲师、注册执业律师、南开大学管理学硕士、东北大学管理学学士杨律师拥有近三十年的管理经验,十余年的法律从业经历,十五年以上的企业管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项目的咨询工作经验,侧重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公司治理结构、劳动关系改善、职工竞聘分流、薪酬绩效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等领域,专业知识雄厚,管理经验丰富,服务企业上百家,专项咨询企业数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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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
刘海明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执业期间曾处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相关业务的处理。主要执业领域为劳动争议和各类合同纠纷,执业以来,一直本着不忘初心、敬业进取的精神,不断钻研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多次代理复杂民商事案件。同时为各大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赢得了委托人的高度信任和一致好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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