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遇难者家属已获1485万元赔款 每位遇难者能获得多少赔偿?

据媒体报道,,“3.21”东航客机事故发生后,截至3月29日,承保飞机机身的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合计向东方航空公司预付保险赔款1.16亿元;目前已有11家公司向遇难人员家属支付14笔赔款,金额合计1485万元,平均每笔赔款106万元。

有人可能会问,遇难者有132人,为何只有14笔赔款呢?这14笔共计1485万元的保险赔款,应该是遇难者家属向保险公司申报的意外险赔款。

一般情况,飞机失事遇难者家属可获两部分赔偿,一是来自航空承运公司;二是来自保险公司。

一是就航空承运公司而言,按照2006年相关规定,赔付上限为40万元,在实际执行的时候,赔偿限额也只是个参考,比如在伊春空难中赔偿了60万元。二是就保险公司而言,这个是自身投保的寿险、航空意外险等。不过这些保险是旅客自愿购买的。

参考下以往的案例,最终获得的保险赔付金额更多还取决于自身投保的寿险、意外险等的保额。2010年伊春空难,每位遇难者一共获赔96万元。备受关注的马航370空难,每名中国乘客获赔约合150万人民币。

其实,对遇难者家属而言,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生命是无价的,不能用金钱衡量。赔偿再多的钱,都不能弥补内心的伤痛。但是,这笔保险赔款,至少可以给遇难者家属带来一些安慰,也算是给家属的一些慰藉了,能够让以后的生活过得好一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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