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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迎来重大变化!跨省通办,按月安置才能减免(附31省最新政策)

原标题:残保金迎来重大变化!跨省通办,按月安置才能减免(附31省最新政策)

近日,中国残联办公厅发布重要文件,《中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https://mp.weixin.qq.com/s/EyWmred-Hlfo9lGo_6XP-g

01

这两项新变化需要注意

第一、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2022年正式启动

文件原文:《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0〕216号)

(一)高度重视。“跨省通办"为国务院督办的重点工作,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要求2021年底前必须完成,各省(区、市)残联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统一思想认 识,将此项工作列为2020-2021年重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 务目标。

小壹解读: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已经于2021年完成,2022年各地开始执行。

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平台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这样就意味着全国信息就打通了,这会让以往可能发生的,多地重复安排就业,多月交错安排就业,就业信息不对称等情况浮出水面一旦被发现,将无法减免残保金,甚至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等。

用人单位要务必重视,提前做好残疾人就业检查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问题的发生,减少企业的损失。

第二、用人单位需按月安置残疾人就业,才可以减免全年残保金,这是本次政策文件中最大变化

文件原文:《中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文件,明确2022年各地应当通过认证系统开展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落实第一个问题。

(四)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应当按月发送给税务部门相关系统。

小壹解读:

此文件发布以前,用人单位全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总人数达到全年应安排标准的,可以减免全年残保金。

本次政策调整后,用人单位需要按月安排残疾人就业,才可以减免当月的残保金,如果当月不安排的,过了当月,在次月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不能冲抵未安排月份的就业人数。

例如:用人单位应每月安排2位残疾人,2022年1月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22年2月安排4位,1月残保金仍应当缴纳。

02

残保金开征

30人以下继续免征

近日,一些地区税务通知2022年残保金开征了,比如:长沙。

残保金的申报每个地方都有所不同,有按季度申报的,也有按年度申报的,比如新疆,就是按季度申报,而河南省,就是按年申报,每年6月开始。

大家具体可以咨询下当地税务局,按照要求来申报即可。

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不用缴纳残保金!

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政策明确,2020年1月1月到2022年12月31日,30人以下的企业可以免征残保金。今年是减免最后一年。

03

31省残保金政策及申报操作流程汇总

作为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既是法律义务,也是应尽的社会责任。

目前,2022年度残保金申报审核已在陆续开启中,申报时间在2022年3月1日—10月31日,各地残保金征缴时间和政策有所不同,小壹不能一一在文中展示,特别关注的伙伴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看当地政策,资料来源于tax 100,链接内容会实时更新。

1、北京市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54341-1-1.html

2、天津市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55091-1-1.html

3、河北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56192-1-1.html

4、山西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56915-1-1.html

5、辽宁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58637-1-1.html

6、吉林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60126-1-1.html

7、黑龙江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61738-1-1.html

8、上海市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65564-1-1.html

9、江苏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67164-1-1.html

10、浙江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74071-1-1.html

11、安徽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85805-1-1.html

12、福建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86369-1-1.html

13、江西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86372-1-1.html

14、山东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17789-1-1.html

15、河南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17802-1-1.html

16、湖北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21303-1-1.html

17、湖南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23286-1-1.html

18、广东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25679-1-1.html

19、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33427-1-1.html

20、海南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34325-1-1.html

21、重庆市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34981-1-1.html

22、四川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35730-1-1.html

23、贵州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37706-1-1.html

24、云南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37764-1-1.html

25、陕西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39187-1-1.html

26、宁夏回族自治区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39233-1-1.html

27、甘肃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39193-1-1.html

28、内蒙古自治区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58620-1-1.html

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40352-1-1.html

30、青海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39232-1-1.html

31、西藏自治区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3844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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