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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来(返)宣人员通行政策

原标题:宣州区来(返)宣人员通行政策

宣州区来(返)宣人员通行政策

一、境外来(返)宣人员

执行“14+7+7”隔离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严格把握入境来(返)宣人员居家隔离条件。

现场核实评估居家隔离环境,确保满足要求,同时要强化人防、技防能力,确保居家隔离人员足不出户。对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转为7天集中隔离。

二、省外来(返)宣人员

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

1.省外未涉疫地市人员抵宣后落地核酸检测,实行“三天两检”,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流动。

2.省外涉疫地市人员抵宣后按照以下管理:

①中、高风险地区(含封控区、管控区)和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集的,一律实行“14+7”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前7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7天在第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②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区域来(返)宣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在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③中、高风险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和发生本地疫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所在县(市、区、旗)来(返)宣人员,一律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④对重点疫区来(返)宣人员,一律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期间每日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省内外市来(返)宣人员

1.省内未涉疫地市人员须携带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凭“绿码”通行。

2.省内涉疫地市人员抵宣后按照以下管理:

①中、高风险地区(含封控区、管控区)和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集的,一律实行“14+7”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前7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7天在第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②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区域来(返)宣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在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③中、高风险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和发生本地疫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所在县(市、区)来(返)宣人员,一律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④省内存在疫情外溢风险地区来(返)宣人员,一律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期间每日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本市其他县市来(返)宣人员

1.无疫情县市抵宣人员凭“绿码”通行。

2.有疫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抵宣人员,提前报备,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流动。

3.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县市的人员抵宣后按照以下管理:

①中、高风险地区和与阳性感染者存在轨迹交集的,一律实行“14+7”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前7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7天在第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②中、高风险所在县(市)的其他区域来(返)宣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在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该通行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附件:

一、集中隔离

集中隔离是指: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其他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在指定场所接受集中留观,由医务人员和经过培训的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安全的医疗及生活保障服务。

健康服务要求:集中隔离期间,按要求落实各项检疫措施,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监测,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期间不得离开房间,不得相互串门,打开房门前需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N95口罩),每日做好个人生活垃圾消毒和打包,定期开窗通风等。

二、居家隔离

居家隔离是指:暴露后感染风险较高的人群,由于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或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不能进行集中隔离,或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实行居家隔离,所实施的医学健康管理。

健康服务要求:居家隔离要求单独居住(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条件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房间),所在建筑、楼栋有独立并正常运行的化粪池,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则需要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同一住所内共同居住人员均需一并全部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且一律不得擅自外出,不得接受外人来访和探视。生活用品由社区或其他人员配送到户。配合落实核酸检测;严格做好健康监测,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码”“行程卡”,每日至少开展2次体温监测,持续开展症状监测,并向所在社区管理人员每日报告健康状况;出现身体不适,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并配合做好后续防控工作。

三、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是指:对感染风险相对较低人群实施的一种医学健康管理措施,要求被监测人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

健康服务要求:单人单间居住和生活,减少与家人接触,必要的工作和生活过程中,密闭空间接触他人时,务必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详细记录活动轨迹。不参加线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不去商场超市、电影院、酒吧等密闭场所。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码”“行程卡”,每日至少开展2次体温监测,持续开展症状监测,并向所在社区管理人员每日报告健康状况;个人或家人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咳嗽、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第一时间报告异常情况,并配合做好后续防控工作。

四、自我健康监测

自我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正常上班、上学、就诊、考试等。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

五、健康监测指南

1.物资配置。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2.保持通风。每天开门窗通风,或者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建议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饭前便后、戴口罩前后,也应当洗手或手消毒。

4.共用环境消毒。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健康监测者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可以每天消毒1次;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则健康监测者每次用完厕所均应消毒。厕所消毒应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000mg/L含氯消毒剂。

5.日常物品消毒。餐具、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可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擦拭消毒。健康监测者的毛巾、衣物、被罩清洗时,要单独放置,消毒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6.生活垃圾处置。监测期间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

来源:宣州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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