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胜区司法局)
西乌珠穆沁旗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紧急寻找
与密切接触者轨迹重合人员的通告
(第11号)
现有1名赤峰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吉某某在西乌珠穆沁旗,已采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措施,4月11日核酸阴性。现将吉某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2年4月10日12:30至20:00时在巴拉嘎尔高勒镇景观大道中段路南鲜汇副食蔬菜水产店(如亿酒楼对面),期间于12:30至13:30卸货,13:30至20:00在店内停留; 4月11日8:00至8:30时在景观大道中段路南鲜汇副食蔬菜水产店(如亿酒楼对面)。请在以上时间段与吉某某轨迹重合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嘎查及工作单位报备,主动配合做好相应管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自觉保持高度防护意识,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进出公共场所自觉配合扫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定点医院(旗医院)就诊,就诊时详细告知相关情况,以便于及时排查。
西乌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
西乌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西乌珠穆沁旗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关于紧急寻找
赤峰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胡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2〕44号公告
2022年4月11日,集宁区疾控中心接到乌兰察布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赤峰市松山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胡某某曾于4月9日在赤峰市松山区医院进行核酸检测,返集人员孙某某同时段在该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孙某某为同时空密接人员,为尽快寻找孙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孙某某相关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孙某某自述行程:
4月10日,22时从赤峰林西站乘坐K5338次列车,(座位号:13车8号下铺)于4月11日9时06分到达集宁南站,下车后与社区进行报备,之后步行返回医药公司家属楼后自行隔离。17时30分左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为孙某某自述,集宁区疾控中心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杀并采集环境样本共计27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孙某某进行新冠核酸双采双检检测,乌兰察布市第三医院核酸检测结果待出,乌兰察布市第四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孙某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备及咨询电话: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区疾控中心:
桥西街道办事处:
桥东街道办事处: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
虎山街道办事处:
泉山街道办事处:
常青街道办事处:
马莲渠乡:
白海子镇: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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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鄂尔多斯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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