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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二胡艺术可持续发展之我见

本文作者潘方圣先生(左一)应中央音乐学院之邀参加“张韶教授诞辰90周年学术研讨会”。

二胡确实是我国最主要的、最具表现力的乐器之一。自从刘天华大师把二胡提升到独奏乐器的地位后,无论是二胡的演奏、创作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二胡艺术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但是,在前进的道路上是否出现一些有待探讨与需要解决的问题呢?现在回过头来仔细地考察一下走过的道路、总结一下发展中的得与失,这对二胡艺术的可持续发展应该说是一项十分必要与紧迫的任务。

一、仅从新中国成立以后二胡演奏的发展趋势来看,演奏技术确实日新月异。用突飞猛进四个字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但是,演奏技术是一回事,对音乐的理解与对音乐内涵的演绎则又是另一回事了。特别是近三十年来,似乎越来越向着一味追求与提高技术的方向倾斜,自然这些也是由各种考级、比赛等方面因素所促成的。但问题是,技巧的提高是否与整体演奏作品理念结合在一起,实在是很难说的了。唯技巧而技巧,纯粹是为了技巧而练习的现象非常普遍。我们的口号应该是:要做一个音乐家而非音乐匠。这一字之差正是现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当然,现在大多数学琴的人并非一定要他们日后去做音乐家。但是学习音乐的目的就是要陶冶人的情操,开发人的智力,净化人的心灵,这一点是无可非议的。看到现在学琴的一些小孩不是在陶冶情操而是在烦燥心情;不是在自娱自乐,而是在进行电脑式的操作。实在是应该正确去引导他们的时候了!其实,音乐表演的最终目的是在体现整个作品的音乐形象,传递作品的思想。什么是音乐形象?音乐形象不是能奏出几个音就完事了。音乐形象不仅要完整而熟练地把旋律演奏出来,把握好诸如速度、力度、节奏等,更要把握好旋律内在的东西,乐曲所要表达的东西。这涉及到演奏的底气问题。所谓底气不仅是演奏的功力问题,而且是内在与外在气质的调和问题,整个乐曲表现的火候问题,整个音乐形象能不能树立的问题。把形而下的东西提升到形而上的层面,这就需要有底气才行的。另外,单纯从技巧方面而言,现代二胡的大部分技巧都是借鉴小提琴的,这并没有什么错。其实,乐器之间的技巧就是相互借鉴、相互嫁接才能产生新的火花、新的技巧来。不过,现在看来二胡上这种技巧借鉴也差不多了,包括那些弦外之音的噪音技巧,如用弓击、敲击琴筒等的声响,大概基本上也用得差不多了。这些弦外之音用多了也会令人生厌。试想以前的很多技巧,都是结合内容而来的,例如,《赛马》中的拨弦、《战马奔腾》中的马嘶击弓等。那现在怎样再进一步发展呢?看来只有在内容与技巧的进一步完美结合上开拓了!绝不能只讲技巧不讲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使技巧富于生命力。

二、从近三十年来一部分二胡曲的创作来看,似乎也是越来越倾斜于技术方面,对作品的内容考虑偏少。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的物质生活还是较为贫乏的,精神世界或过于狂热或十分压抑,但却出现了《豫北叙事曲》、《三门峡畅想曲》、《草原上》、《山村变了样》、《赶集》等等内容与形式、内容与技巧结合等很好的作品。那为什么近三十年来人们的精神世界更为宽松更为丰富的时候,在创作上反而出现了很多无病呻吟的作品?很多只见技巧不见旋律与内容的作品?还有那些如印象派的画作那样,眼睛在这儿,鼻子在那儿。音乐上就是这儿一块音响,那儿一块音响,旋律不见了,节奏松散、节拍无章,还美名曰前卫作品。使人听后不知所云、不知所措、莫明其妙!还有一些是盲目膜拜西方的某些作曲手法,一味追求与炫耀技巧,根本无视我们中华民族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博大精深的艺术传统与我们民族的审美理念与习惯,作品往往有东施效颦的浮泛与浅薄,从头到尾长达数十分钟,听了之后我们连一句旋律都没有记住,没有入脑;听了数次,没有感觉,没有印象。这,究竟是作曲者的原因还是亿万欣赏者的问题?!其实,二胡是最能反映人们心声的旋律乐器,可以说没有一件乐器像二胡那样流淌出如歌如诉的旋律,能打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弦。我们的二胡前辈刘天华、阿炳,现代二胡作曲家刘文金等,他们谱写的乐曲,不仅旋律优美流畅而且思想隽永深刻,真正触及到了人们灵魂的深处,这不是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和榜样吗?当今中国在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两首乐曲《黄河》与《梁祝》,难道不就是以中国式的旋律取胜的吗?[苏]玛采尔在《论旋律》一书中开首就讲到:旋律是音乐的基础,在大多数情况下,音乐形象的本质正是集中在旋律上。有的作曲家说,好的美的旋律已经给以前的柴可夫斯基等大师写光了,现在只能从另外方面去发展了。此话对不对,我们暂且在此不作评论,至少作曲家们没有讲中国二胡的旋律已被刘天华、阿炳、刘文金写光了。正如[奥地利]恩斯特托赫在《旋律学》一书中讲到的:旋律是无限的,主题是有限的;旋律是概念,主题是素材。总之:中国人还是喜欢旋律优美的乐曲,即使有些在国际乐坛上所谓得奖的一些前卫作品,那也只是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迎合外国评委的趣味罢了,中国人常常是不会买账的。请作曲家们多注意一些旋律吧!脱离旋律、脱离内容的技巧是空中楼阁、海市蜃楼。

三、对于所谓新民乐形式的出现,确实是近年来舞台上比较靓丽的一个现象。其中最为夺目的是二胡站着拉琴。这当然是无可厚非的,小提琴原就主要是站着拉的。以前我们经常强调形式服从内容,其实形式的变化也是很重要的。德国著名音乐评论家汉斯立克就说过:没有一种艺术,像音乐那样快的用旧了许多形式。当今国际乐坛上一些音乐家们就力求形式的变化,如克莱德曼的钢琴曲,陈美的小提琴曲,还有用萨克斯与中国二胡合奏等等。问题是,过于炫耀形式变化,内容反而过于贫乏,这也是不可取的。过分强调形式的变化而忽略了内容的扎实和提升,其结果是舍本求未,本末倒置。例如,现在的女子十二乐坊,这种形式确实很新颖,尤其是受到年轻人的欢迎。但是,以女子作为亮点,以视感掩盖甚至替代听觉,以肢体动作代替音乐的演绎,把艺术欣赏完全商业化,这几乎又违背了音乐艺术的本意与纯洁。如果从二胡及民族音乐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在形式出新的同时也注重内容的提升,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打造那就更好了。主要是作品能站得住脚,其形式还可以有多种的变化,如果作品站不住形式也只能昙花一现。因此,要持续性的发展,作品还是关键!作曲家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四、现在各种民族器乐比赛似乎也太多了,其中均少不了二胡。比赛的本意是促进与提高器乐演奏水平和学习的热情,也有弘扬国乐之意,但实际效果实在有点不敢恭维。例如,按正常情况,比赛中总是要决出冠亚军的,但现在经常是金奖得主一大批,银奖得主一大批,有的还没有被淘汰的选手,还美名曰皆大欢喜。这大概只有在中国式的文艺比赛中才能够出现的。如果在体育比赛中,李娜与另两个都并列第一那算什么比赛?说明我们比赛的组织者原本就有宗旨不明、动机不纯之嫌。也许是屈服于赞助者,给出钱的人面子或者其他什么原因。但这样一来,给了人家面子却失掉了比赛的公正与原则。还有的评委出于本位主义与地区的利益,打分不公或各地区都摆摆平,这显然也违背了比赛的宗旨,不利于器乐比赛的正常发展。

以上是我的一点肤浅的认识,意在抛砖引玉,实属一家之言,请各位同仁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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