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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十大典型案例(6)| “刷单返利”诈骗案

电信网络诈骗十大典型案例(6)| “刷单返利”诈骗案

骗子自述

我今年24岁,初中文化,一直处于无业状态。因为没有收入来源,2020年2月,我和雷某、周某某等几个朋友商量着,决定以刷单为名实施诈骗,我们租赁了一处房屋作为据点,并购买0元代付软件、二维码、qq号、手机和手机卡等物品,完成了相关准备工作。

简要案情

2020年2月,被告人周某等11人商议以刷单为名实施诈骗。利用网络,以刷单返利为名,或要求被害人下载0元代付软件并输入支付密码;或要求被害人使用手机扫描其发送的支付宝二维码并输入密码,以此盗取被害人财物,完成“一杀”。被害人后续要求退款时,“二杀”人员或以验证身份、办理退款等为名,要求被害人扫描二维码并输入支付密码,或以验证被害人身份、清空支付宝或微信账户余额、支付的钱款被冻结需要付款解冻、缴纳保证金等为名,骗取被害人扫描二维码并输入密码支付钱款。此案受害人达到48名,共计骗得人民币35.6万余元,盗窃既遂45.4万余元,未遂0.5万余元。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官提示

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诈骗)行为,背后是骗子设下的连环圈套,你看中的是返利,而骗子却瞅准了你自己的钱包,遇到“0元代付”、“刷单挣钱”等“天上掉的馅饼”,一定要提高警惕,做到不轻信、不贪利,不要轻易绑定自己的网络支付账户,更不要点击不知底细的支付链接,以免贪小便宜吃大亏。发现异常的,要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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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刑二庭

编辑:沈于蓝

审核:王利冬

审定:张立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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