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黑龙江省、江苏省、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湖南省、江西省、浙江省疫情形势变化,根据省防控办工作提示,经市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报请市指挥部同意,决定对黑龙江省、江苏省、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湖南省、江西省、浙江省部分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黑龙江省
1.对4月6日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新香坊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街道、红旗农场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3.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或“3+11”健康管理措施。
二、江苏省
对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三、河北省
对4月6日以来河北省唐山市来衢返衢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四、山东省
1.对4月6日以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2.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或“3+11”健康管理措施。
3.对山东省威海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五、安徽省
1.对4月6日以来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孟集镇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4月6日以来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六、湖南省
1.对4月6日以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龙须塘街道、石桥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4月6日以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七、江西省
对江西省南昌市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详见《疫情风险地区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信息表》。
八、浙江省
对杭州市、金华市、宁波市的“三区”划分按照实际管控情况动态调整,详见《疫情风险地区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信息表》。
根据省防控办要求,对省区域协查管控专班和省精密智控平台下发的4月10-14日金华市外溢人员数据落实分类管控,其中封控区、管控区人员按照14+7(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的管控要求落实管控,防范区人员按照3+11(3天居家健康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的要求落实管控。
疫情风险地区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来源: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王好
一审:占炳东、曾素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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