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2点
梓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称
一只黄麂出现在他家后山的山脚下
它趴坐在地上
疑似受伤
民警立即带队前往现场处置
只见一只长约1米
体形中等的野生黄麂一直趴在地上
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它抓入袋中
带至派出所检查是否受伤
同时联系林业站工作人员前来相助
经仔细检查
其体表并无受伤
经林业站工作人员确认
这确实是 “三有”动物——黄麂
且它具备野外生存的能力
当日17点
民警、村民和林业站工作人员一同
将它带至人烟稀少的野外密林
成功将它放归大自然
黄麂,为麂类中体形最大的一种,体长约1米,习性胆小谨慎,多在夜间或清晨、黄昏觅食,白天隐蔽在灌木丛中休息。受惊时能发出极为响亮的类似狗吠的叫声。分布于中国、文莱、印尼、马来西亚和泰国。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江西省重点保护动物。
近年来
在于都警方和其它部门的
共同努力下
辖区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有了显著提升
每当群众发现野生动物时
总是有意识的屡行个人保护责任
并第一时间联系警方和林业部门
形成了警民携手
共同救助、保护野生动物
合力构建美丽生态的良好局面!
咱们的群众实在太棒了!
在日常生活中
如果大家发现
受伤或者落单的野生动物
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林业部门
或拨打110报警
以便及时救助!
最后在此郑重提醒
目前,于都全境均为禁猎期,全年禁猎。
于都警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狩猎、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等违法犯罪行为
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若群众发现猎捕、交易、运输、
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请立即向林业、公安部门举报!
于都县原名雩都县,因北有雩山,取名雩都,1957年6月1日起改名为于都县,位于江西南部,贡水中游。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县,是江西最早建县的十八个县和赣南最早建县的三个县之一,素有“六县之母”,“三省往来之冲、东南之一要区”之称,古时于都曾为赣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和军事要地,郡治曾设于此近250年之久。土地革命时期,全县又先后分设过于都、胜利、登贤、瑞西、兴胜和于西等县,中共赣南省委和省苏维埃政府驻于都县城,是著名的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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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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