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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于都梓山!警民合力救助野生黄麂!

原标题:事发于都梓山!警民合力救助野生黄麂!

4月24日下午2点

梓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称

一只黄麂出现在他家后山的山脚下

它趴坐在地上

疑似受伤

民警立即带队前往现场处置

只见一只长约1米

体形中等的野生黄麂一直趴在地上

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它抓入袋中

带至派出所检查是否受伤

同时联系林业站工作人员前来相助

经仔细检查

其体表并无受伤

经林业站工作人员确认

这确实是 “三有”动物——黄麂

且它具备野外生存的能力

当日17点

民警、村民和林业站工作人员一同

将它带至人烟稀少的野外密林

成功将它放归大自然

黄麂,为麂类中体形最大的一种,体长约1米,习性胆小谨慎,多在夜间或清晨、黄昏觅食,白天隐蔽在灌木丛中休息。受惊时能发出极为响亮的类似狗吠的叫声。分布于中国、文莱、印尼、马来西亚和泰国。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江西省重点保护动物。

近年来

在于都警方和其它部门的

共同努力下

辖区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有了显著提升

每当群众发现野生动物时

总是有意识的屡行个人保护责任

并第一时间联系警方和林业部门

形成了警民携手

共同救助、保护野生动物

合力构建美丽生态的良好局面!

咱们的群众实在太棒了!

在日常生活中

如果大家发现

受伤或者落单的野生动物

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林业部门

或拨打110报警

以便及时救助!

最后在此郑重提醒

目前,于都全境均为禁猎期,全年禁猎。

于都警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狩猎、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等违法犯罪行为

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若群众发现猎捕、交易、运输、

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请立即向林业、公安部门举报!

于都县原名雩都县,因北有雩山,取名雩都,1957年6月1日起改名为于都县,位于江西南部,贡水中游。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县,是江西最早建县的十八个县和赣南最早建县的三个县之一,素有“六县之母”,“三省往来之冲、东南之一要区”之称,古时于都曾为赣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和军事要地,郡治曾设于此近250年之久。土地革命时期,全县又先后分设过于都、胜利、登贤、瑞西、兴胜和于西等县,中共赣南省委和省苏维埃政府驻于都县城,是著名的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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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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