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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特大“套路贷”获利超7亿,主犯判无期,涉案资产将拍卖

原标题:南宁特大“套路贷”获利超7亿,主犯判无期,涉案资产将拍卖

近日,有两套广西南宁的房产被挂上阿里资产平台拍卖。

第一套是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9号文莱园区2号楼3单元602号的住宅,建筑面积152.85㎡。房屋总层数为9层,所在层为第6层。

该小区环境较好,周边生活配套设施齐全,生活便利,适宜居住。

这一房产的估价为2679460.5元,本次拍卖拍卖起拍价188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第二套房产是位于 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9号文莱园区商业步行街B段B3-108号的商业房产。

这一房产所在楼栋总层数为10层,所在层为第1层,建筑面积37.48㎡。这套房子是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商铺。

该商铺目前存在租赁,租赁期限为2016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8日止,合同约定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的金额按80元/㎡来进行计算,并且从2018年1月1日起月租金每年递增5%。本次拍卖标的为带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向现使用人继续收取原合同约定的租金(租期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8日)。

这一房产标的评估价为1169376元,本次拍卖起拍价82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为3000元。

这两套房产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处置,将于5月20日10时至5月21日10时在阿里资产上公开进行。

说起这两套房产的来源,都来自一起全国督办的南宁超大涉黑“套路贷”案件涉案资产处置。该案件中一涉黑团伙获利超7亿,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2020年10月30日下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明等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主犯张明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该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案情重大复杂。

自2009年以来,张明通过笼络、纠集亲友、同乡等方式,逐步建立起以其为组织、领导者,黄凯、李海为亲信心腹,招纳李浪、张飞武、李香运、冯光安等人为得力下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经营海鲜城、咖啡厅,开设赌场,实施“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获取犯罪资本,涉案金额逾7.8亿元。

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南宁市一定区域以及房地产建筑领域内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干扰和破坏了被害人和被害企业的正常生活、生产和经营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法院认为,张明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黄凯、李海、李浪、张飞武、冯光安、李香运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7名被告人还分别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等。在综合考虑具体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基础上,张明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5年不等的刑期,部分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责令相关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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