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蛟河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原标题:蛟河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正风网媒【蛟河法院 张宇 杜佩铖】 随着疫情形势变好,蛟河法院完成返岗复工要求,并启动审判执行攻坚行动,加快审理因疫情积压的审判执行案件。

4月22日,蛟河法院审理依法公开审理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当庭宣判。2019年,被告人苏某殴打被害人唐某致其受伤。因苏某对唐某受伤治疗未予赔偿,被唐某起诉到蛟河市人民法院。蛟河法院依法判决苏某赔偿唐某损失 18000元。判决生效后,苏某拒不赔偿。因此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蛟河市人民法院向苏某下达报告财产令,然而苏某隐瞒财产申报,将名下土地转租给王某,收取出租金12000元,同时将此地块农业补贴款也转给王某。因苏某违反财产报告令,故意隐瞒财产情况,导致案件无法执结,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故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经公诉机关起诉,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予惩处。同时被告人苏某在案发后赔偿唐某财全部欠款,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被告人苏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蛟河法院始终致力于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老赖”,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蛟河法院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为打造诚信社会贡献司法力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