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镇江丹徒1小毛贼“薅小毛”倒大霉判刑7个月,悔之晚矣!

原标题:镇江丹徒1小毛贼“薅小毛”倒大霉判刑7个月,悔之晚矣!

有些人喜欢占小便宜,以为小偷小摸出不了大事,岂知小错积累成大错,等到大祸临头,后悔就来不及了。

2022年4月28日,《镇江日报》第10版刊发了一则社会新闻,标题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多次“小偷小摸”终获刑》。

新闻说,“90后”董某,无业,初中文化,多次“顺手牵羊”偷人物品,有时是几根黄瓜、玉米,有时候是晾晒的衣服,这些东西不值几个钱,有的只有几元钱、十几元钱,最多只有百来块钱。因为偷的都是小东西,没什么人报警,董某胆子越来越大,两年内多次窃取他人财物。

新闻说,当董某被抓后,法院根据丹徒区检察院院的建议,以盗窃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董某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声泪俱下忏悔自己鬼迷心窍,后悔不已。

从《镇江日报》的新闻报道看,这个董某确实是小到不能再小的小毛贼。一者,他年纪小;二者,他偷的东西价值小。就这样的小毛贼,谁知道最后竟被判了七个月有期徒刑,不仅他自己没想到,估计很多读者也想不到。

事实上,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是1000元。但是,如果反复盗窃、情节恶劣的,虽然案值不到1000元,也可以认定为盗窃罪。本案中的董某,就属于反复盗窃,最终倒了大霉。

《镇江日报》的新闻标题取得很好,“勿以恶小而为之!”。你以为是“小毛病”“小便宜”,以为“薅小毛”无伤大雅、不会犯罪,孰不知积少成多、积小成大,一旦达到一定数量,性质就变了。这个董某就是典型的例子。

国内不少地方都有过类似的新闻报道,一些人顺手牵羊偷拿别人的快递、外卖,一次两次没被发现,就一而再再而三地顺手牵羊,然后就被抓了,就被拘留了。等到“关进去”再痛哭流涕后悔,悔之晚矣!

做人还是要老老实实,千万不要想着占小便宜。董某就是前车之鉴。

【免责声明】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