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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原标题: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接B773版)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16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1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81号)核准、《关于同意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批复》(藏国资发〔2010〕282号)同意,本公司通过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八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1,615,33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18元。截至2011年4月27日,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15,3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4,335,475.3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0,179,071.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156,404.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0CDA4007-4号)。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16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5号)核准、《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批复》(藏国资发〔2015〕91号)同意,本公司通过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3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4,844,36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45元。截至2016年3月15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844,36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623,593.35元,其中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现已更名为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资产认购19,587,035股,资产认购共计人民币204,684,515.75元;其余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25,257,328股,现金认购共计人民币263,939,077.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509,433.92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15,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1,509,433.92元),募集资金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29,643.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CDA50025号)。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如下:

1.2011年非公开发行

2011年6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银行康昂多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7月,因募集资金账号发生变更,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银行康昂多路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4月,为了扩大与多家银行的合作,本公司决定撤销原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开设的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二期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6年非公开发行

2016年4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2。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本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继续深化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董事会及时召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决策公司重大事项,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按照董事会的总体部署规划,开展了降本增效、法人压减、扭亏增盈、成本削减和资金管控运作的工作,增加了资金运营收益,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年度内,公司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4,411.43万元,较上年增加68.18%;营业成本28,443.91万元,较上年下降20.82%;利润总额19,906.4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5,494.30万元,增幅456.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15.8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8,867.54万元, 增幅388.89%。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共计召开十三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召开和披露情况见下表: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全面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表:

(三)公司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均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赋予的职权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其咨询、指导、监督作用,为公司董事会有效开展工作、生产经营有效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

202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选举了公司董事候选人;2021年3月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董事长及部分高管;2021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了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解决了关键高级管理人员缺失以及董事人选不足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

(五)保护投资者利益,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

公司一直认真贯彻管理部门保护投资者的要求,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2021年下半年相继开展了近十余场、几千人次的投资者交流,公司也获得新财富明星分析师近10篇深度研报;回复投资者在互动易提出的问题340多条,回复率100%,让广大投资者更加公开透明地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远景规划。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维护上述渠道和平台,确保沟通的及时有效。

(六)较好完成 2021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持续、细致、规范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所有股东公平地享有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情况的知情权。

(七)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了更正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于2022年1月1日、1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根据国资委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上述事件的发生节点,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三、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将进一步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加强分工合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与投资者的交流工作;为确保公司持续发展、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提升公司整体形象,规划市值管理计划,以顶层战略设计、经营方法改善以及与投资者沟通渠道多元化为途径,以做到创造价值和实现价值为核心,从而实现股价对于企业内在价值的即时互动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18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在建工程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并购西藏矿业后,调整经营发展战略,提出发展绿色矿业的愿景,大力发展锂业,决议投入万吨碳酸锂项目。由于在建工程(扎布耶二期项目),只有前期发生的费用,实体工程未施工,且该项目与万吨碳酸锂项目工艺、技术参数皆不相容,经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研究,对西藏扎布耶二期项目前期费用全额计提减值准备16,521,462.42元,即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16,521,462.42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11.78%,并计入2021年度报告期。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减值准备》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2021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的原西藏扎布耶盐湖二期项目,其工艺、技术参数均与新项目皆不相容,并已停止运作,同时,原西藏扎布耶盐湖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于2021年9月作为流动资金补充,其原发生的费用也无法纳入新项目中进行核算,因此对此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9,685.74元及减少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8,379,685.74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矿业”)通过查验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财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根据《企业集团宝财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审阅宝财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对宝财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风险评估情况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宝财公司是1992年6月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资本26亿元(人民币,下同),法定代表人为陈海涛。股权结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36.52%,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占21.98%、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占20.80%、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占20.39%,宝钢发展有限公司占0.31%。

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工商部门登记,宝财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经外管局批准,获得即期及远期结售汇资格。

宝财公司于1992年6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是由中国银保监会和上海银保监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009015;机构编码L0037H231000001

经查询,宝财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良好。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目标

宝财公司构建起以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先进的内部控制文化为基础,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密的控制措施为核心,以合规梳理、稽核监督和内控评价体系为手段,以信息系统和通畅的沟通交流渠道为依托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达到内控管理的目标。确保宝财公司的战略和经营目标得以实施和实现;确保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法规;提高宝财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确保各项业务稳健运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完整和真实;确保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二)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宝财公司依照全面、审慎、有效、制衡的基本原则构建内部控制体系,以使内部控制渗透至宝财公司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基本覆盖至所有部门和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宝财公司各层级人员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宝财公司内部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做到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建立了独立于执行部门之外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部门,建立了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三)内部控制系统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1.控制环境

(1)治理机构

宝财公司依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高级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治理运行机制。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宝财公司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专业委员会制定了完备的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各治理主体基本能按职责和程序履行职责。

(2)组织架构

宝财公司按照内控要求,根据不相容职责分离并且相互制衡的原则,着力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组织架构,设置部门和岗位,确定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目前内设10个部门及一个分公司,包括公司业务部、公司金融部、金融市场部、国际业务部、结算运营部、经营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综合管理部、信息科技部及武汉分公司,实现了前中后台分离。

2.风险识别与评估

宝财公司编制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宝财公司树立“四位一体”的风险管控体念,即合规、业务连续性管理、风险管理和内控四位一体;构建“三纵三横”的风险管理体系,三纵分别是指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三横分别是指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和目标。

宝财公司建立了季度资产配置与信贷、投资策略审查机制,定期审查与调整业务开展的风控策略,各管理与业务人员在工作中执行各项业务的管理、操作制度,对风险结果负责。

宝财公司按照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明确权限,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宝财公司结合实际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主要风险包括为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市场风险、洗钱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3.重要控制活动

宝财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存款及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投资业务、中间及表外业务。

(1)存款及结算业务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宝财公司根据各项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外汇结算业务操作规程》、《大额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现金集中管理平台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宝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

宝财公司贷款对象为宝武集团成员单位及延伸供应链客户,通过制定《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操作规程》及供应链业务风险管理等覆盖全部融资业务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有效规范各类融资业务运作。宝财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实行贷前、贷中、贷后持续跟踪调查,相关调查、审查、审批机制三权分立。

宝财公司严守监管合规底线,参考监管最新要求,将金融科技融入信贷风险管理。近年来上线并不断完善的智慧风控系统,囊括了信用评级、自动数据采集、智能分析报告,通过大数据及现代化技术有效监测、评估信贷风险,严格控制公司整体信用风险水平

(3)资金业务

宝财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宝财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存款准备金操作规程》《资金调度操作规程》等基本制度规范公司资金计划管理,资金管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基本原则,遵循立足集团、服务集团的基本定位,在配置上优先向信贷业务倾斜。

(4)投资业务

宝财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覆盖债权、基金等业务的一系列操作规程规范各项投资业务,在确保流动性管理下的收益补充,以低风险固定收益投资为主营特色。在有价证券投资方面,宝财公司建立了职责分明,分级管理,前中后台分离的投资管理体制。

(5)中间及表外业务

宝财公司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中间及表外业务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能规范开展中间及表外业务。目前开展的中间和表外业务主要有票据承兑、委托贷款、外汇即远期结售汇等。

(5)信息系统内部控制

宝财公司核心业务系统采用自主设计、宝信软件开发的信息系统平台, 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等信息化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化安全水平,2015年起宝财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通过了国家三级等级保护水平验收,并定期参加复评。各信息系统功能完善,运行稳定,各软、硬件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4.信息沟通与交流

宝财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机制。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构建了行之有效的信息沟通体系,规范的信息报告路线和程序。

5.内部控制监督

公司内部监督由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稽核部三道防线组成,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会、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协助董事会独立开展工作,听取审计稽核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并适时指导稽核工作开展。审计稽核部是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

2019年起,公司设立党委、纪委,并设置党委巡察办、纪检监督部等职能部门。公司纪委在宝武集团党委、纪委和宝财公司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围绕经营中心任务,充分依托公司治理体系和大监督体系,协助推动和监督并举,过程监督和推动机制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公司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提供了保障。

6.应急处置与预案

公司将风险管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先后制定了《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法》《支付结算业务应急预案》《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操作规程》《重大突发事件及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对因经营或其他问题影响到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设计了应急处置预案和程序,以识别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紧急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预设场景开展应急演练,预防或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业务开展的连续性。

三、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宝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能满足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制度覆盖了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主要方面和环节,在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堵塞漏洞、防止舞弊等方面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执行。宝财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从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排、实际实施力度和反馈效果来看是完整合理的,整体运行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021年末,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宝财公司资产总额402.41亿元,其中:信贷余额195.11亿元,负债总额358.44亿元,其中:吸收成员单位存款341.8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3.9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37亿元,利润总额4.29亿元,经营业绩良好。

(二)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宝财公司管理办法》规定,2021年12月末,宝财公司的各项监控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宝财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情形。

(三)风险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宝财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宝财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已经开展的业务符合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要求。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宝财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宝财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同时,宝财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且执行有效,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管要求。西藏矿业未发现其在经营资质、经营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及运行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宝财公司能够保障成员企业在宝财公司存款的安全,积极防范、及时控制和有效化解存款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16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2、变更日期

《新租赁准则》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14》及《解释15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①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②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17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充分发挥集团资金规模优势,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财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宝财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等。宝财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宝财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宝财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22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由非关联董事以七票审议通过,因董事曾泰和张金涛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1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注册资本:26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2年6月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36.52%,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占21.98%、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占20.80%、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占20.39%,宝钢发展有限公司占0.31%。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宝财公司是中国宝武最早投资设立的金融机构,是中国宝武产融结合的起点。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接受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自成立以来,宝财公司始终坚持“立足集团、服务集团”的经营宗旨,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成长为经营稳健、盈利稳定、资产优良、服务优秀的财务公司。连续29年保持盈利,累计实现利润58.62亿元,年均净资产收益率10.13%。2016-2020年,监管评级连续保持1B级,多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一) 注册资本金和股权变化情况

成立初期,宝钢财务公司由宝钢总厂、宝钢开发公司、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等16家单位共同投资,注册资本金23,410万元人民币。1995年,注册资本金增至114,011万元人民币(含1亿美元);2005年,注册资本金减至5亿元,宝钢股份间接控股62.1%;2006年,宝钢国际、浦东国贸和宝钢运输将股权转让给宝钢股份,宝钢股份直接控股62.1%;2011年,将未分配利润6亿转增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从5亿元增至11亿元;2015年,将留存收益3亿转增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从11亿元增至14亿元。2019年,两家外部股东退出,2.2%股权由中国宝武受让;2020年6月,吸收合并武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4亿元增至26亿元。

(二) 管理关系调整

2016年9月,为充分发挥金融业务协同效应,集团公司下发文件,将财务公司管理关系由宝钢股份调整至华宝投资;2018年8月,宝武集团明确产业金融发展中心业务及管理体系,将财务公司管理关系调整至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业务对口产业金融发展中心。

(三) 专业化整合融合

2017年下半年,启动武钢财务公司整合工作;2018年8月,集团公司常务会原则同意武钢财务公司整合方案;2020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批复财务公司吸收合并武钢财务公司,当月实现并表;2020年8月,武钢财务公司工商注销;2020年11月,公司名称由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月,武汉分公司开业。

2020年8月,集团公司批复马钢财务公司委托管理方案;2020年9月,财务公司正式托管马钢财务公司。

2021年3月,参加集团公司昆钢、重钢专业化整合聚焦融合行动,完成昆钢财务公司整合方案共创。2季度,推进托管协议文本的沟通协商,目前具备签约条件。

3、经营情况

2019-2020年,财务公司统筹推进整合融合、疫情防控、服务创新和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圆满完成年度经营任务。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04亿,利润总额3.65亿;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亿元,利润总额3.7亿元。坚持合规稳健经营,总体风险水平较低,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各项监管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发挥财资服务专业优势,协助集团加强资金管控:2020年结算业务量7.5万亿,行业排名前12位;推进账户应上尽上,应连尽连,可视化管理账户数量超过5000个;现金平台覆盖成员单位300多家,归集资金余额446亿;票据平台和票据在线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宝钢股份首家使用效果显著。紧跟集团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快培育外汇业务能力:先后推出全流程外汇线上结算、线上代开信用证、境外账户可视化等产品,疫情期间有力支持成员企业海外采购业务正常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聚焦宝武生态圈,积极发挥模板、翘板和跳板作用:2020年,供应链融资业务规模368亿,生态圈金融服务规模665亿;服务产业链客户1300家,其中小微客户占比超过八成;积极参与票交所创新,发行标准化票据,开展供应链票据业务,不断丰富产品体系。

主要财务数据:

4、宝财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宝财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方。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金额

公司在宝财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每日公司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限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宝财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时,双方均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西藏地区根据国家帮扶政策倾斜,区内银行存款同等产品利率高于区外,贷款利率低于区外。我公司与宝财公司协商一致,我公司在宝财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贷款利率不高于区内银行贷款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区内银行存款利率。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甲方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乙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甲方根据乙方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就同期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存款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

3、信贷服务

(1)甲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乙方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为乙方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乙方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甲方可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甲、乙双方需进行磋商并另行签署独立的协议。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三)双方的承诺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各种有关信息、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尽职尽责履行义务。

1、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3)甲方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乙方作为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2、乙方承诺

(1)乙方按照本协议在甲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给予积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做好存贷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信贷业务调查、评审工作以及提供财务报表等信息。

(3)在安全、高效且不高于同行业收费水平的前提下,乙方将甲方有资质经营的金融服务项目交由甲方办理。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乙方根据深交所有关要求,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宝财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宝财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和资金管理平台,可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本次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客观公允,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宝财公司累计发生的贷款利息为 0万元;截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182.78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宝财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宝财公司与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宝财公司与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未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与宝财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报告期内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各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日常监督情况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历次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公司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

(二)2021 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 营层履行职责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三、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 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对我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四)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自我评价的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五)审议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等情况。

2022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 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 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以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

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财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由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部门及证券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门,由公司财务总监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2、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3、收集信息,重在防范。公司财务部门应督促宝财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宝财公司经营情况,测试宝财公司资金流动性,并从宝武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4、定时预警,及时处置。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四条 建立存款业务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定期获取宝财公司相关数据,评估宝财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发生存款业务后,由领导小组根据信息资料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第五条 公司与宝财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 公司与宝财公司关联交易期间,当宝财公司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同时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宝财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2、宝财公司于任何财政年度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3、宝财公司被中国银监会责令进行整顿;

4、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和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七条 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宝财公司提供详细

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应急处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应急处理小组;

2、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3、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4、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八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处置应急小组应与宝财公司召开联席会议, 要求宝财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包括变现多余货币市场资产,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款,出售原定持有到期的证券,出售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向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借等措施,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第四章 后续事项处理

第九条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宝财公司的监督,要求宝财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对宝财公司存款风险进行评估, 调整存款比例。

第十条 领导小组联合宝财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二条 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规划

(2022-2027)

二零二二年四月

重要提示:

1.本规划是基于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规划中涉及的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形势、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存在根据市场形势、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本规划的战略目标做出调整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企业现状

1.基本情况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矿业”)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藏政函〔1997〕23号文批准,于1997年6月27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0762,注册资本:5.2亿元。经营范围:地质勘探;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铬铁矿开采;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Ⅰ、Ⅱ矿群南部铬铁矿开采;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聂尔错硼镁矿开采;地形测量、矿山测量、平面控制测量;多晶硅的采购及销售;进出口业务;矿业技术咨询;铬铁矿、硼矿、铜矿、锂矿、硼、氯化钠、氯化钾、土畜产品、中药材、运输设备的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公司组织结构图

山南分公司主要从事铬矿开采,是西藏矿业多年来主要营业收入来源;日喀则扎布耶锂业主要从事碳酸锂生产,是公司未来主要发展方向。

1.2 矿权设置情况

表1 -1 西藏矿业系统采矿权设置情况

表1-2 西藏矿业系统探矿权设置情况

注释:在2020年Ⅳ矿群勘探施工3个钻孔基础上,2021年Ⅳ矿群和南部探矿区施工14个钻孔,共计见矿37.01m,预计新增储量13.79万吨;其中:2020年施工3个钻孔、其中2个钻孔见矿,完成工作量510.39m,见矿总厚度14.75m;2021年施工14个钻孔、其中6个钻孔见矿,完成工作量5656.78m,见矿总厚度22.26m。。

2. 分子公司基本情况

表1-3 分子公司2021年基本情况

3.主要经济指标

表1-4 西藏矿业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

注释:铬产品2019年与2020年包括铬铁和铬矿,2021年产量仅为铬矿。

二、企业发展环境

1. 环境分析

1.1政治法律环境

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央始终高度重视西藏工作,西藏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具有民族特色的同时也符合西藏实际,有力地促进了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

1.2经济环境

改革开放后,西藏经济发展迅速,表现出历史起点低、发展速度快、特色资源丰富、中央特别关心、投资驱动明显、第三产业超前发展的特点。

1.3社会文化环境

由于西藏经济发展滞后、社会稳定问题敏感、生态环境建设任务艰巨,社会管理接轨和社区治理水平面临着巨大挑战。

1.4技术环境

西藏地区平均海拔4OOO米以上,气候高寒干旱,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严重,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因此,西藏地区对生态保护要求高,技术环境较严格。

1.5国家产业政策

锂主要用于新能源电池,铬主要用于不锈钢、精品高端钢、特钢等,均符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要求。

1.6国企改革环境

西藏矿业在逐步完成公司治理体系对接,明确议事规则,在新的治理结构下形成一定自主决策能力,相关决策更为科学合理。

1.7资源环境

西藏矿产资源丰富,西藏矿业现已持有扎布耶盐湖资源、罗布莎铬矿和聂耳错等优质矿权资源。

1.8锂市场环境

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市场对锂的需求持续增长,随着盐湖提锂技术的不断成熟,盐湖提锂有望成为我国锂资源开发的新趋势。

1.9铬市场环境

“碳达峰、碳中和”方针将继续影响高耗能企业,成本将成为铬铁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铬矿需求波动增大。

1.10生态协同环境

西藏矿业的铬、锂资源的开发有助于完善中国宝武原料供应体系,从而与公司的钢铁产业、新材料产业形成战略协同,助推公司聚焦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2. 对标找差:

2.1对标大盘情况

西藏矿业2021年选择30家其他采掘业上市公司作为对标大盘。对标大盘企业分别是攀钢钒钛、未来股份、海南矿业、金岭矿业、盛和资源、中色股份、驰宏锌锗、白银有色、豫光金铅、中金岭南、云南锗业、云海金属、博威合金、宁波富邦、西部矿业、宏创控股、盛屯矿业、章源钨业、锡业股份、翔鹭钨业、金钼股份、中钨高新、广晟有色、盛新锂能、天齐锂业、中信国安、雅化集团、科达制造、西藏城投、赣峰锂业。

经计算,2021年前3季度西藏矿业跑赢大盘指数为37.89%,追求卓越指数(ROE行业分位置)为60。已跑赢大盘,实现超越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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