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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调整涉北京市、广东省、河南省、浙江省……部分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原标题:衢州调整涉北京市、广东省、河南省、浙江省……部分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北京市、广东省、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疫情形势变化,根据省防控办工作提示,经市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报请市指挥部同意,决定对北京市、广东省、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部分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北京市

对4月14日以来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乡方家园社区、双井街道黄木厂社区、八里庄街道红庙北里社区、孙河(地区)乡康营家园三社区,房山区窦店镇燕都世界名园社区、小高舍村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二、广东省

1.对4月14日以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2.对4月14日以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花都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三、河南省

1.对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或“2+14”健康管理措施。

2.对河南省安阳市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四、河北省

对4月14日以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五、山东省

1.对4月14日以来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蓬莱区登州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4月14日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

对4月14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七、浙江省

对杭州市、台州市、嘉兴市、金华市、丽水市的“三区”划分按照实际管控情况动态调整,详见《疫情风险地区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信息表》。

鉴于丽水市云和县疫情形势变化,经市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报请市指挥部同意,决定4月29日起对云和县“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内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云和县“三区”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天居家健康观察。

疫情风险地区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来源: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胡佳豪

一审:占炳东、曾素庆

二审:刘文勇

三审:马俊兵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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