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昌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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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考虑到城区、开发区引进制造业项目压力大、成本高的实际,南昌市财政局从三个方面调动各城区、开发区引进工业项目的积极性,支持工业企业落户和发展。
一是引导激励。各开发区工业用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直接缴入区级金库,由区级财政自行分配,不纳入市级统筹。二是补助激励。市级财政按2万元/亩的标准对区级工业用地实施定额补助。近三年,市本级累计补助各城区、开发区工业用地3122亩,累计拨付补助资金6244万元。三是园区激励。为做大做强昌东工业园区、昌南工业园区,对昌东、昌南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计提专项资金后,全额返还属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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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zj.n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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