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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银川发布疫情防控提示!

(来源:宁夏政法)

原标题:最新!银川发布疫情防控提示!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呈大流行态势,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仍处高位,国内地区间交叉输入频发,区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大,银川市“4.24”输入疫情风险高。

为全力维护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月29日, 银川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提示》。

具体提示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坚持“非必须不离宁”,倡导就地过节休假,尽量避免或减少出行,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内陆路边境口岸城市等风险区域。凡区外来(返)银人员,启程前必须主动向居住(暂住)地社区(村)报告,主动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区内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出行不受限制,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二、减少聚集活动。原则上室内或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得超过50人。尽量减少走亲会友、家庭聚会、朋友聚餐、人员接触,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14天内有区外旅居史人员,进入旅游景点、宾馆、民宿、文博场馆、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影剧院、网吧、餐饮场所等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确需举办大型会议、培训、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的,按要求报批,并按照“一活动一方案”,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防控预案。

三、做好个人防护。市民应主动接种疫苗,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自觉遵守验码、测温等防控要求。坚持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倡导快递、外卖无接触式配送。市民如有头痛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和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并前往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正规医疗机构就诊,途中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四、严守法律法规。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筑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安全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银川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监制: 刘敏 高军 编辑: 卢震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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