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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4人被处分!

原标题:任丘4人被处分!

五一、端午将至,为紧盯重要节点,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一、任丘市辛中驿镇原环保所所长边亚辉等4人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8月,边亚辉和原环保所工作人员马金光、刘军强、孙广念等4人分别通过微信转账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3000元、3000元、3000元、2000元。2022年1月,边亚辉、马金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军强、孙广念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4人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运河区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苏振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4月9日,苏振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2022年2月,苏振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东光县住建局路灯所负责人窦宝健私车公养问题。自2021年4月至10月,窦宝健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其私家车加油16次,共计5085.21元。2022年1月,窦宝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南皮县乌马营镇穆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周立杰违规报销招待费问题。2018年4月,周立杰在乌马营镇农经站违规报销2008年至2011年饭费16525元。2022年3月,周立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例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易发多发的典型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其实质都是背离党的初心使命、损害党群关系、侵犯公款公权。严肃查处和通报这些违纪问题,就是要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就是要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四风”,带头树立新风。

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党的自我革命的高度,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与全市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勤扫“思想尘”、常破“心中贼”,从理想信念上守起,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聚焦干部、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要深刻把握不正之风与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坚持风腐同查,既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也深挖细查腐败案件中的作风问题,坚决清除侵害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努力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以坚守节点的有力举措推动风气持续向好。

来源:沧州纪检监察 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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