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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原标题: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上接B635版)

保利新联注册地点为贵阳市花溪区孟关,注册资本10.38亿元,法定代表人沈晓松,经营范围:爆破与拆除工程服务;可承担爆破设计施工、爆破振动监测、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等。本 公司持有保利新联股份比例为83.41%。

2021年末保利新联资产总额988,417万元,负债总额795,756万元,净资产192,661万元;资产负债率80.51%。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0,132万元,利润总额4,161万元,归母净利润3,970万元。

2.安顺久联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安顺久联)

安顺久联注册地点为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基智。经营范围:民用爆破物品生产、销售、研究与开发等。本公司持有安顺久联 100%的股份。

2021年末安顺久联资产总额45,631万元,负债总额24,501万元, 净资产21,1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69%。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141万元,利润总额1,160万元,归母净利润870万元。

3.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贵阳久联)

贵阳久联注册地点为贵阳市花溪区孟关乡,注册资本 9,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家国。经营范围: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研究与开发等。本公司持有贵阳久联 51%的股份。

2021年末贵阳久联资产总额43,659万元,负债总额21,203万元, 净资产22,4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56%。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666万元,利润总额258万元,归母净利润-40万元。

4.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盘江民爆)

盘江民爆注册地点为贵州省清镇市红枫湖镇骆家桥村,注册资本 3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江国华,经营范围:民用爆破物品销售及乳化剂、五金冲压、包装箱的生产经营、出口业务。兼营:危险货物运输;火工机械制造。本公司持有盘江民爆 100% 的股份。

2021年末盘江民爆资产总额178,639万元,负债总额113,316万元,净资产65,3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43%。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1,214万元,利润总额5,761万元,归母净利润4,378万元。

5.甘肃久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甘肃久联)

甘肃久联注册地点为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19层,注册资本 16,399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颖。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劳务服务。本公司持有甘肃久联 100%的股份。

2021年末甘肃久联资产总额40,525万元,负债总额22,169万元, 净资产18,3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70%。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650万元,利润总额-903万元,归母净利润-1548万元。

6.贵州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开源爆破)

开源爆破注册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红枫湖镇,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焰峰,经营范围:爆破工程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非民用爆炸物品类爆破相关器材的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1类4项);机械设备租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开源爆破94.75%股份。

2021年末开爆破资产总额42,527万元,负债总额22,647万元,净资产19,8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25%。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607万元,利润总额1,683万元,归母净利润1,461万元。

7. 保利生态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保利生态)

保利生态注册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媛莉,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 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登记代理服务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利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保利生态51%股份。

2021年末保利生态资产总额23,622万元,负债总额11,476万元,净资产12,1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58%。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377万元,利润总额1,171万元,归母净利润382万元。

(二)孙公司情况

1.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藏中金)

西藏中金注册地点为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孜孜荣村,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龙运杰,经营范围:爆破工程服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新联持有西藏中金61.04%股份。

2021年末西藏中金资产总额16,954万元,负债总额11,655万元,净资产5,2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75%。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07万元,利润总额193万元,归母净利润48万元。

2.盘化(济南)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盘化济南)

盘化济南注册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曹范街道,注册资本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于发义,经营范围:民用爆破物品的生产及销售;危险货物运输;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盘江民爆持有盘化济南100%股份。

2021年末盘化济南资产总额25,690万元,负债总额18,248万元, 净资产7,4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03%。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019万元,利润总额378万元,归母净利润307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被担保公司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按对外担保权限,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公司所融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开支,符合各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拓展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以保证其持续发展,同时也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同时相关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充分了解其经营状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将在下属公司具体实施融资担保时,责成融资担保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对担保的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严格核查,防范相关担保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担保资金系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该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95亿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129.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32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根据市场价格,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公司(含分、子公司)预计2022年全年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和控股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利久联”)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累计不超45,420万元。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安胜杰、张毅、李广成、郭建全、侯鸿翔、饶玉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人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胜杰

注册资本:29,318万元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13号

主营业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融资,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从事经营活动);房屋租赁;汽油、柴油、润滑油(仅限九八加油站经营)、汽车配件销售。

截止 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934,749万元,净资产:593,57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71,041万元,净利润:7,243万元。

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军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8层C办公室-1029室

主营业务: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销售许可范围见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月15日);从事民爆行业重组、兼并以及企业资源整合业务;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化学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辅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防爆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成套设备的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成果转让;仓储;进出口业务。

截止 2021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97,391万元,净资产:-5,287 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8,570万元,净利润:-2,888万元。

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辑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红枫路

主营业务:经营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进行对外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托管经营和资本运营。

截止 2021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73,841万元,净资产:111,37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3,483万元,净利润:2,713万元。

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同系保利久联的控股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认依据及协议签署情况

1.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价格按以下方式确认:

(1)各项商品采购、劳务采购定价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采购同类服务或商品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销售商品的价格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商品的价格,基于同一报价机制收费;

2.各方具体关联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根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2022年度公司经营需要,预计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活动的进程,与相应关联人及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利益;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本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未对关联方公司形成任何依赖。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持续存在。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预计的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合理安排,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基础进行交易,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37 股票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34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

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贵州证监局、贵州证券业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09:30-11:30在“全景路演”(http://rs.p5w.net)举办“2021年度贵州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

出席本次活动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张毅先生、总会计师刘士彬先生、董事会秘书王丽春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活动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即日起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问题。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28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解释第14号对PPP 项目合同会计处理调整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PPP 项目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4号的实施时间要求,本公司应于2021年1月1日起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解释所称 PPP 项目合同,是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 PPP 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本解释所称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政府方,是指政府授权或指定的PPP 项目实施机构;PPP 项目资产,是指PPP 项目合同中确定的用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资产。本解释规范的 PPP 项目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双控制”):(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 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2)PPP 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对于运营期占项目资产全部使用寿命的PPP 项目合同,即使项目合同结束时项目资产不存在重大剩余权益,如果该项目合同符合前述“双控制”条件中的第(1)项,则仍然适用本解释。除上述情况外,不同时符合本解释“双特征”和“双控制”的 PPP 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应当根据其业务性质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运输成本的列示

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了《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中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公司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解释第14号对PPP 项目合同会计处理调整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不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经评估,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符合“双特征”、“双控制”PPP项目相关处理规定,根据投入法、结合未来现金流量测算处理,本期增加两个PPP项目建设期收入710万元,增加利润总额1,766万元。

(二)运输成本的列示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同时,对于比较期间的财务影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汇总结果,经分析公司适用《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为:销售费用调减1.44亿元、营业成本调增1.44亿元。详见下表:

经评估,运输成本的列示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2021年2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及2021年11月2 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对PPP 项目合同会计处理政策及公司运输成本的列示进行了调整,本次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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