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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乡镇财政所怎么改革,由县局管理还是乡镇管理

原标题:事业单位改革:乡镇财政所怎么改革,由县局管理还是乡镇管理

就目前的机构设置现状来看,乡镇财政所很特殊。随着事业单位改革,这种特殊性会完成消除,财政所和其他乡镇事业单位统一推行综合改革,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直接由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没有什么两样。

乡镇财政所在全国各地的设置,不仅相同。作为乡镇的“七站八所”之一,乡镇财政所是乡镇的事业单位,而且职能逐渐弱化。可是,在实际机构设置中,乡镇财政所不仅成了县区财政局的直属机构,不再由乡镇领导。而且有的地方还成了派出机构,直接使用行政编制,为公务员身份。

就目前的机构设置现状来看,乡镇财政所按规定设置在乡镇层级的,由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是乡镇所属普通事业单位,不参公。如果设置为县区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由县区财政局直接管理,同时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双重领导,有的甚至过渡为参公管理,人员为参公公务员。如果设置为县区财政局派出机构,和县区财政局机关性质一样,派出机构职能性质和主体机关一样同为行政,使用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身份。孰对孰错不去评论,这种乱象肯定要解决。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乡镇机构有两个改革特点:一是实行综合改革,打乱以前的行业领域分类,改变“七站八所”的混乱局面,按职能整合成立执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之类,或者是农业服务中心。不再要求乡镇事业机构对应县局一一对应,成立各自相应的机构,导致有的事业单位只有两三个人员和编制。而是可以一对多,由一个机构,对应多个县局,统一行使职能。

另一个是统筹管理。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筹管理。改变过去县局和乡镇“双重领导”,一些乡镇事业单位由县局直接发放工资、进行人员管理,“七站八所”有成立分局的,有成立县局派出机构的,有成立县局内设机构的,导致乡镇工作力量削弱,党委政府指挥不动,影响乡镇工作进展。改革后,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统一由乡镇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统一指挥,县局只负责业务指导,不再是“双重领导”,也不再由县局直接指挥乡镇事业人员。

乡镇财政所也不例外,其承担的职能分别整合到执法、政务服务、综合服务中心,由不同的机构承担不同的服务职能,统一为乡镇普通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由乡镇统一领导,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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