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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村民捡到长猴子脸的鸟儿,马上送到了派出所,专家:不能饲养

猴面鹰,又叫猴子鹰,为草鸮属猫头鹰的统称,它们都有一个特点:脸似猴子。猴面鹰是一种中型猛禽,常栖息于开阔的原野、低山、丘陵以及农田、城镇和村屯附近森林、山麓草灌丛中,善于飞行,昼伏夜出,鼠类、野兔、小型鸟类、青蛙、鱼、较大的昆虫等都是它们的食物,捕食时采取突然袭击,同时发出尖厉的叫声。

为了保护猴面鹰,在我国,它们被列入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猎捕、买卖、准运、食用等,违者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湖南衡阳县洪市镇的一村民在田里干活时时,发现一只长相奇特还不会飞的鸟儿掉在地上,因为担心其被其它动物伤害,便把它小心翼翼带回了家。结果遇到了洪市派出所的一名辅警,最终两人一同把这只鸟儿带到了派出所。

得到消息后,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立即赶到了现场,只见这只小鸟,还无法正常站立,长在一张猴子脸,鹰身鹰爪,大眼睛,弯勾嘴,经专业人员仔细辨别后确认,其正是国家二级保护活动——猴面鹰。

随后,这只小猴面鹰被移交给了衡阳县林业局,通过全面体检发现,其身体健康,但太小了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目前,它正在进行专业的救护、喂养,工作人员表示,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把它重新放归大自然。

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人人有责。对此,你们怎么看?欢迎下方留言评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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