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浙江多市、县还有光伏补贴,最高0.8元/W!

原标题:浙江多市、县还有光伏补贴,最高0.8元/W!

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2022年,浙江多个城市、县陆续下发光伏补贴政策,补贴范围包括户用及 工业企业等,补贴最高达0.8元/W!

详见下表:

一、浙江杭州

3月30日 浙江省杭州市发改委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发布。其中提到,“十四五”期间,确保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200兆瓦以上,力争达到2000兆瓦以上,累计装机3300兆瓦以上。实施重点包括: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促进光伏产业迭代升级;全面推进6大“光伏+”工程。

鼓励各区、县(市)和各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结合实际出台光伏补贴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杭州市范围内2021-2025年期间建成并网的,且年光伏利用小时数超过900小时(由国网供电公司在并网满一年后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的光伏项目进行奖补。其中上城、拱墅、西湖、滨江、钱塘区按 0.2元/瓦标准,其他地区按 0.1元/瓦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建设奖励。

相关链接:杭州补贴0.2元/W一次性建设奖励!

二、浙江玉环

玉环市下发2021年度玉环市节能(节水)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量项目和2020-2021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指出,截止2019年12月完成并网发电,且前期已通过市经信局节能降耗专项补贴审核,且年发电量达5万千瓦时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此条件均可申报。光伏发电量项目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主营企业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时效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相关链接:0.05元/千瓦时,连补5年!浙江玉环市发布2021年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奖励资金通知

三、浙江仙居

4月18日,浙江仙居县经信局印发《关于工业企业差别电价资金使用的通知》,通知提出:工业企业光伏发电应用。在参与企业综合效益评级为A、 B级的企业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工业企业,经县经信局 登记备案并网发电后一次性享受补助标准为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为40万元。

相关链接:浙江仙居给予安装光伏工业企业补贴0.5元/瓦,最高补助40万元

四、浙江丽水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实施意见。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十四五”全市新增光伏发电150万千瓦,其中市区(含莲都区、丽水经济开发区)新增光伏发电20万千瓦的总目标。明确加快实施光伏+农业、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公共建筑、交通、居民等八大“光伏+”工程,对光伏应用领域、建设范围、安装比例、责任单位等进行明确。其中,对市区(含莲都区和丽水开发区)2022年、2023年、2024年并网的家庭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50元/瓦、0.40元/瓦;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莲都区或丽水开发区各承担50%。

相关链接:浙江丽水:2022-2024年分布式最高补贴0.6元/W

五、浙江海盐县

海盐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到,2022年计划新增光伏并网量40兆瓦,力争50兆瓦。“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县新增光伏装机100兆瓦。

另外,通知提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建建筑均需100%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包括工业、物流、商业综合体等;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新上项目;县内国资企业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和产业园区。要求新建工商业项目在投资协议中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明确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内容,鼓励以自发自用方式为主。并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要求,在规划设计阶段明确光伏安装面积和容量。新建项目光伏建设内容作为节能报告审查的必备条件。

对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居民屋顶光伏项目,对屋顶所有方给予每瓦0.2元一次性投资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

相关链接:0.2元/W!海盐县整县光伏开发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六、浙江嘉善县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公示。

补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县境内建设并网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补贴标准:

1.对工商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 0.1 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

2.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 及公建设施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 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 0.15 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 三年。

3.对农业设施、畜(禽)养殖等农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

4.对城乡居民户用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装机容量补助,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瓦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

5.对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系统并接受电网统 筹调度的(经审批备案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 600 小时), 额外实行储能容量补贴,补贴期自2021年起暂定3年,补偿标准按 200 元、180 元、170 元/千瓦·年逐年退坡,已享受上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相关链接:嘉善县:户用光伏补贴1元/W,储能一年最高补贴200元/千瓦!

七、浙江松阳县

4月26日,浙江松阳发布了《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显示: 对县域范围内县城规划区以外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的家庭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20元/瓦;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并指出,对利用工业和商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的企业,优先审批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总量指标中予以抵扣,并在评选“绿色企业”时给予支持。

相关链接:浙江松阳县户用光伏一次性补贴0.6元/瓦

八、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4月26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印发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其中指出,支持清洁能源发展。对当年并网的单个项目装机容量在1000千瓦以上或项目投资额在400万以上的光伏电站项目进行补助。

在工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0.4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在新建商业建筑和新建厂房建设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系统,补助标准为0.8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公示期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

相关链接:衢州柯城区光伏补贴:BIPV最高0.8元/瓦、工商业屋顶0.4元/瓦!

八、瑞安

6月2日,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通过各项验收的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一补2年(连续补贴2年)。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浙江瑞安:分布式光伏补贴0.1元/千瓦时 连补2年

九、衢州市衢江区

6月1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工业强区建设若干意见操作细则,文件指出,在衢江区范围内(除衢江经济开发区范围)工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新建商业建筑和新建厂房建设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系统。按项目并网容量进行补助,在工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0.4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在新建商业建筑和新建厂房建设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系统,补助标准为0.8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相关链接:0.4元/瓦,单个工商业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浙江又一地发放补贴

十、永康

5月11日,浙江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永康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公告提出,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给予财政补助。

其中,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 每千瓦时0.1元给予补助,连续补3年(与金华补助标准一致),一年发放一次;

对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按照储能设施的功率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按150元、120元、100元/千瓦逐年退坡(省补助标准: 调峰项目按200元、180元、170元/千瓦退坡,补助期三年),已享受省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相关链接:浙江永康新建分布式光伏度电补贴0.1元连补3年,鼓励建设光伏村、光伏镇

十一、嘉兴南湖区

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扶持政策:

(一)对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下同)并网的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08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二)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 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三)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6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相关链接:嘉兴南湖区光伏:工商业、建筑屋顶、农光互补均有三年补贴!

十二、金华

6月20日,金华市发改委发布金华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对在金华市区投资兴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0元/千瓦时,补贴时间为3年(自建成并网次月起,连续计算36个月),一年发放一次。

相关链接:浙江金华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0.10元/度,3年!

— END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