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赌协议,最知名的应该就是张兰与鼎辉投资对赌失败,出局俏江南的案例。 根据新闻批露,鼎辉投资出资2亿元,取得俏江南10.53%股份,同时与张兰签订赌协议,张兰承诺俏江南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否则张兰回购鼎辉投资持有的俏江南股份。 由于政策原因,俏江南上市搁浅,张兰无法完成上市承诺,根据对赌协议张兰需回购鼎辉投资持有的俏江南股份。 但张兰并没有足够的资金履行对赌回购义务,鼎辉投资另行寻找买家,但由于买家寻求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鼎辉投资10.53%的股权不足以控制公司,所以张兰需按赌协议里的“领售权条款”,随鼎辉投资一起、按其与买家达成的交易价格和条件出售股份。 最终CVC出资3亿美元,取得了包括鼎辉投资10.53%及张兰72.17%在内的俏江南82.7%的股权,张兰失去了俏江南的控制权。随后张兰与CVC不和,辞任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出局俏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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