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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⑦

(来源:呼和浩特女性)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⑦

呼和浩特市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30年)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

2.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

3.增加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场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4.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

5.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提升儿童媒介素养。

6.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7.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帮助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8.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提升饮用水水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9.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10.广泛开展儿童事务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保障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配置资源、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在城乡建设规划和城市改造中提供更多适合儿童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

2.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推进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使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细化政策措施,按照儿童友好城市和友好社区标准体系和建设指南,在基层大力倡导创建儿童友好社区,争创儿童友好示范城市,积极推进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积极参与和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交流活动。

3.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将儿童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我市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国史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建设。增加彩票公益金对儿童活动场所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推进儿童活动场所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规范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各类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根据条件开辟儿童活动专区。在具备条件的校外活动场所普遍建立少先队组织。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优势,打造特色鲜明、参与面广的儿童主题活动品牌。

4.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制作和传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合儿童的图书、影视、歌曲、游戏、广播电视节目、动画片等精神文化产品,培育儿童文化品牌。支持儿童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唱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旋律。探索在网络空间开展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知识性、趣味性和时代性。鼓励社会组织、文化艺术机构为儿童文化艺术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场地支持。

5.加强新闻出版、文化等领域市场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儿童出版物的审读、鉴定和处置,深化“扫黄打非”工作,清除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清理校园周边非法销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内容的儿童文化用品、玩具。严格网络出版、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及时整治网络游戏、视频、直播、社交、学习类移动应用软件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严格管控诱导未成年人无底线追星、拜金炫富等价值导向不良的信息和行为。加强互联网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执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和游戏游艺设备等违规行为。落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产品开发、内容审核、用户管理、保护措施、举报处置等环节的治理手段。

6.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播出。在针对儿童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加大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和限制安排儿童参加商业性展演活动。

8.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培养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涉及儿童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以及重大事项决策,听取儿童意见。将儿童参与纳入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工作计划。支持少先队、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9.创新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落实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把生态文明教育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教育环节。推进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等节点开展丰富的儿童环保主题活动,依托自然保护地等建设儿童自然教育保护基地,开展儿童自然教育。培养儿童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珍惜资源、保护自然、珍爱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绿色低碳、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10.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等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目标,强化能耗双控,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做好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监管。推动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加强铅等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监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12.开展促进儿童发展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和文件,落实与儿童发展相关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扩大促进儿童发展的交流与合作,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入京津冀两小时经济圈、积极引领呼包鄂乌一小时经济圈,总结宣传我市儿童事业成效与儿童工作有益的做法经验,吸收借鉴发达地区在儿童相关领域的发展经验,讲好呼和浩特儿童发展故事。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酷小熊

初审:乌日娜

审核:包永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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