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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起诉“特斯拉啤酒”侵权,索赔500万!

原标题:特斯拉起诉“特斯拉啤酒”侵权,索赔500万!

近日,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下称:“特斯拉”)把中饮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中饮食品公司”)和广东中饮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广东中饮公司”)告了,原因是特斯拉起诉称这两家公司在啤酒及苏打酒产品上使用标识“TESILA”构成了商标侵权。

6月23日,这起诉讼案件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开庭。一家是做汽车的企业,一家是销售食品的公司,两者之间毫不相关怎么就扯上了商标侵权纠纷的呢?

“特斯拉”把

“特斯拉啤酒”告了

盾宝所了解,中饮食品生产并销售了的一款啤酒产品,这款啤酒的包装上使用了“特斯拉”、“TESLA”的标识。通过对比图片,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左下图是特斯拉的logo,与右下图酒瓶身“T”形logo尤其相似。

但细看呢,二者之间还是存在有一点区别的。啤酒上的特斯拉英文是:TESILA,而车上的特斯拉英文是:TESLA。特斯拉啤酒比特斯拉多了个字母“I”。

盾宝从商标网站检索发现,中饮食品公司申请了与“特斯拉”相关的商标一共有37件,但是这一批商标大多数状态为“失效”、“驳回复查中”或者是“资质审查中”。

而本次特斯拉公司状告中饮食品公司涉及的商标为第13113593号,目前这件争议商标的状态是处于“撤销/无效宣传申请审查中”。

盾宝还查询到,2013年8月,福建亿翁贸易有限公司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这家企业为最先拥有第13113593号“特斯拉 TESLA MOTORS”的商标的所有者,但是在2019年11月6日转让给自然人陈娟,而后自然人陈娟又在2021年2月27日将这件商标转让给中饮食品公司。

据商标网显示,第13113593号争议商标注册类别为第32类,注册项目包括“啤酒”等。

特斯拉公司认为,中饮食品公司这种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于是将其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超过500万元

目前,这起诉讼案件已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开庭。

裁定书显示,中饮食品认为自身对注册商标有合法使用权,中饮食品所享有的第13113593号“特斯拉”商标的注册时间早于特斯拉公司涉案商标的注册时间,认为特斯拉公司企图通过认定驰名商标指控上诉人在先注册商标构成侵权的主张不能成立。

中饮食品公司存在

恶意注册商标行为

通过检索盾宝发现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中饮食品公司旗下不止申请特斯拉TESLA相关商标,而且在第5类、第29类、第32类以及第35类等多个类别上申请了多个涉疫情商标。

包括“新冠良茶”、“防新冠”、“新冠清”、“新冠”、“清冠良茶”等16件带有“新冠”字眼的商标以及2件名为“双黄连”的商标。这些商标涵盖食品、饮料、广告等多个类别,但商标状态均显示“商标注册申请撤回”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当时也作出了回应,表示申请人注册了大量特斯拉及涉疫商标,其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明显具有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 ,因此依法驳回。

盾宝劝告各位,中饮食品公司的这类行为是属于典型的恶意注册商标,与突发疾病相关的注册申请都是属于不正当注册,这类企业的行为是目前商标局重点打击的。

小结

盾宝从商标网上查询得知,主体为特斯拉有限公司在我国提交并注册了多件商标,包括“特斯拉”商标、“特斯拉TESLA MOTORS及图”商标,国际分类为第9类电子仪器、第12类运输工具等;

根据我国商标保护制度为注册制度,因此,在经过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核准注册项目上享有专用权。

有相关的法律从业人员针对本次的商标诉讼案件给出了一些建议,按照我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了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特斯拉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其商标已经连续使用多年、并对该商标的宣传工作是持续且覆盖地理范围广阔、产品销量常年于业内具有领先地位、相关公众对其熟悉知晓等,特斯拉公司所提出的以认定驰名获得保护的主张将可能得到支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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