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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前移“一小步” 矛盾化解“一大步”

原标题:调解前移“一小步” 矛盾化解“一大步”

近日,稔村镇综治中心联合稔村镇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宗劳动争议,妥善处理疫情下涉民营企业涉劳动者的纠纷案件,保障民营企业有序平稳生产。

6月7日,梁某带着家人到稔村镇综治中心(稔村镇司法所)求助,称其父亲梁某雄在2017年就职于某陶瓷厂,做保安工作,在今年5月29日由于头晕住进新兴县第二人民医院,后诊断为脑梗死。

5月31日梁某雄决定与辞工,回湖南老家治疗。6月1日从新兴县第二人民医院出院前往湖南怀化市沅陵县途中,梁某雄病情加重,于6月2日凌晨被送往沅陵县人民医院急救,被诊断为脑卒中。现因脑梗死(急性期)而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希望陶瓷厂能给予其父亲赔偿款进行治疗。稔村镇综治中心受理该纠纷后,对该案件进行详细调查,一致认为调解协商是处理该类型案件的最佳方式。

在调查沟通中,某陶瓷厂表示很无奈,对于员工的诉求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工厂相关负责人表示,梁某雄于5月29日身体不适前往新兴县第二人民医院就医,被告知需送往上一级医院治疗。此前梁某雄在和工厂签订劳动合同时表示,自己已经在湖南老家购买了农村合作医疗,不购买社保以及其他保险。出事后,梁某雄考虑到在新兴住院治疗没有医疗报销,强烈要求出院自行到湖南老家治疗,没有听从医生的劝告,仍坚持出院。

结合案件的特点,一场“车轮战”正式开始。镇综治中心和镇司法所制定统一的调解对策,开始“全员面对面”调解。然而,该镇工作人员在初次电话调解中便遭到某陶瓷厂拒绝,认为梁某雄已辞职并于异地发病,并没有工伤认定,工厂不需要对负责相关的费用。面对当事人强硬的态度,镇综治中心和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并没有放弃,用13天时间分别对案件中的当事人进行调解,认真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释明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工伤的相关规定,介绍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指导案例,从时间、金钱、精力等诉讼成本为切入口说服双方进行调解,帮他们预估可能的诉讼结果。

同时,积极与某陶瓷厂沟通,从企业责任心和声誉出发,推动梁某与某陶瓷厂进行和解。针对公司的发展情况,从法律角度释明企业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企业发展角度,希望他们克服困难,主动担负起企业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着眼未来长远考虑,尽快解决此次纠纷。

经过多轮调解,陶瓷厂体恤到梁某雄的困境,作出让步,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镇综治中心和镇司法所紧追不舍,针对双方纠结的细节问题,又多次进行电话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于签订协议当日现金支付补偿款给梁某雄。同时,陶瓷厂负责人在厂内发起捐款活动,为梁某雄筹到款项2000元。

镇综治中心和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产复工。此类矛盾尖锐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握手言和的同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梁颖 陈国坤 梁少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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