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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一地村(社区)干部年收入提升至5.7万余元

原标题:黔南一地村(社区)干部年收入提升至5.7万余元

瓮安:“三机制”构建村(社区)干部薪酬体系

近年来,瓮安县着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通过优化村(社区)干部薪酬体系,增强村(社区)干部岗位吸引力,充分调动和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升村(社区)干部乡村振兴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岗位+等级”薪酬机制。根据村(社区)干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事务,设立村(社区)“两委”正职、副职2种岗位,每种岗位设12级,各岗位按照村(社区)干部的工作年限、文化程度、获奖情况等确定相应等级,建立“基本报酬×岗位等级系数”的薪酬模式,将报酬待遇与个人学历提升和工作实绩、表彰情况等相衔接。 在新的薪酬体系下,村(社区)干部支书、主任“一肩挑”人员年收入由4.3万余元提升至5.7万余元,副职年收入由3.5万余元提升至4.7万余元。

二是建立“激励+提升”工作机制。对获得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省部级表彰、州级表彰或连续2年获得县级表彰的村(社区)干部,在本岗位等级基础上分别提高3个、2个、1个等级。明确有村级集体经济的村,可按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生产经营性纯收入的10%—30%比例提取奖励资金;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暂无收益的村,可按当年村级集体资产性纯收入的10%—30%比例提取奖励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进行奖励,具体办法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后继续在社区服务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社区干部给予一次性职业津贴补助,其中初级社会工作师补助1000元、中级社会工作师补助2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补助3000元。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4名村(社区)干部享受四级主任科员经济待遇。

三是建立“考核+绩效”保障机制。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及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管理权限分级分类进行管理,按本人当年基本薪酬年度总额的10%设置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将绩效报酬与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奖励性绩效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基础性绩效按人均100元/月发放。“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2022年起,在所有村(社区)干部统一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础上,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纳范畴,并为村(社区)干部购买保额不低于5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的工作要求,按时发放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确保村(社区)干部离职后基本生活有保障。

来源:千年古邑 红色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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