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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平原示范区出台12条重磅措施:成立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产业引导基金

原标题:新乡平原示范区出台12条重磅措施:成立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产业引导基金

新乡平原示范区出台12条重磅措施:成立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产业引导基金

【大河财立方消息】 7月5日,据新乡平原示范区消息,为深入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稳经济大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冯正奎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议,由区发改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平原示范区稳经济促增长政策措施》,措施共4大方面12条,涉及项目建设、激励消费、金融支持、房租和税费减免、优化政务服务等具体稳企惠民政策,旨在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平原示范区稳经济促增长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揽子稳经济促增长政策,进一步加大纾困帮扶力度,促进各类经济主体平稳健康发展,结合示范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1.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聚焦“两高一先”主导产业,发力“三个一批”,加快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产。建立“白名单”服务保障机制,推动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双线运行、深度嵌合、常态长效。健全“三七二马一争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华兰基因抗体药物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加坡丰树现代仓储中心一期等19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商务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创新投融资方式,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快推进龙凤大道(含龙凤大桥)、河师大科技创新港、第一高级中学、赤水河街中小学、融创小学、区级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厂等25个政府主导项目建设,通过政府有效投资激发社会投资活力。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常态化制度,依规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按要求向国家省级报送推荐项目,及时做好已安排发行项目进展情况调度。(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3.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在税收优惠、金融等多个方面给予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持续优化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对重点产业类建设项目,核发《准许动工决定书》,为企业拿地即开工提供政策保障。同时,优化建筑业支持政策,完善《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培育壮大本地建筑业企业。(牵头单位: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促进消费提质增容

4.促进文旅行业快速复苏。制作全域智慧旅游攻略,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强化文旅产业的推介宣传,紧盯周边县市,大力发展近郊游启动“平原人游平原”活动,推行旅游景区免门票活动加大示范区文旅产业宣传,向游客发放“平原旅游惠民一卡通”。定期组织特色主题文旅活动,举办“亲水冰凉夏日”狂欢节,开展贺舍里、金棠里等特色民宿+沉浸式体验活动,举办“发现新区之美”“百姓讲新区故事”和餐饮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导游大赛等赛事活动,促进乡村特色文旅产业发展。创建“导游+品酒师”等技能多元化发展模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文旅企业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牵头单位:外宣办)

5.促进现代商贸业持续恢复。根据在库企业、拟入库重点培育企业、特色餐饮业、重点商贸企业销售额进行财政补贴。发放消费券刺激消费,举行“王府井·奥莱平原小镇嗨购季”活动,开展一般性促消费活动,通过云闪付平台拟发放50万元电子消费券,激发消费市场潜力,增强企业经营活力。繁荣地摊经济,整合规范赤水河街、秦岭路、黄山路等小吃街,打造夜间经济地标和网红打卡点,鼓励餐饮企业有条件地开展外摆服务,免除相关费用。(牵头单位:商务局、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6.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切实做好房租减负,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牵头单位:财政局)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政策。落实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对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人对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牵头单位:财政局)

8.着力推进柔性执法。在执法方式上“做加法”,提高执法靶向性,避免频繁扰企,扩大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手段应用的覆盖范围,对各类污染源加大智慧化监管力度。在管理手段上“做减法”,减少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实施计划性执法,将专项执法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机结合,做到只进一次门、综合查一次、一次查多事,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在帮扶指导上“做定法”,制定绩效分级培育企业清单,定向培养,提升企业环保绩效等级,助推企业绿色发展。(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四、提振经济恢复信心

9.加大金融政策支持。积极探索产业引导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组织国有企业同省属国企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探索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加强“政银担”“政银保”合作,持续推广“信保+担保”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增信、风险补偿。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依托线上新乡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构建线下银企对接平台开展分层次、多形式一对多、多对一的政银企对接会,实现数据共享,及时向企业推介金融产品。落实上级政策,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加强对社会民生的金融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牵头单位:财政局)

10.落实创业贷款及补贴政策。对区内所有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给予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

11.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落实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等。减轻企业负担,针对特困行业领域,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牵头单位:税务局)

12.建立稳企惠民资金保障机制。对稳经济促增长资金使用进行日调度、月通报、季预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大纾困帮扶力度。聚焦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资金难题,按月梳理项目资金需求,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全流程跟踪监控稳经济促增长相关资金的拨付及使用。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等定级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入库税收实现双正增长且满足相关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在新三板挂牌,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科创板成功上市的企业,按类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落实河南省“满负荷生产奖励资金”,对因受疫情等影响停产停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规定时限内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给予一定财政奖励。稳经济促增长相关资金使用需按照政策“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牵头单位:财政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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