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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政华被公诉,孙力军政治团伙5名“政法虎”均已受审

原标题:傅政华被公诉,孙力军政治团伙5名“政法虎”均已受审

7月11日,67岁的“政法虎”傅政华被公诉,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

其“双开通报”提到“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除他之外,孙力军政治团伙的5名“政法虎”均已一审受审。

“政法虎”傅政华被公诉

据最高检官网7月11日消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涉嫌受贿、徇私枉法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政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傅政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傅政华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情私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傅政华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公开履历显示,今年67岁的傅政华是河北滦县人,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从北京市公安局普通侦查员做起,2010年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2013年任公安部副部长,2016年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

2018年3月,傅政华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两年后,2020年5月,傅政华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10月,傅政华“落马”,今年3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完全背弃、彻底丧失、极度膨胀、极为卑劣

傅政华被“双开”通报多达700多字,其中一些表述颇为少见。

通报提到,傅政华完全背弃理想信念,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彻底丧失党性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投机钻营,利令智昏,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

其中,“完全背弃”“从未”“彻底丧失”“极度膨胀”“极为卑劣”等严厉措辞,较为少见。

“从未”这样的字眼也出现在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的通报中。

通报还提到,傅政华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长期结交多名“政治骗子”,造成恶劣影响。“危害党的集中统一”这样的措辞,是首次出现在“老虎”的通报中。

此外,傅政华还被指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

孙力军政治团伙现状

傅政华的“双开”通报中还提到“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在报道反腐电视专题片《零容忍》,孙力军政治团伙的“政法虎”还包括曾任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局长,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龚道安;曾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邓恢林;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王立科;曾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的刘新云。

中纪委网站曾点名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报道称,为了实现个人的政治目的,孙力军与傅政华、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等人“形成利益集团”,沆瀣一气,大搞权权、权钱、权色交易。

截至发稿前,孙力军于已于7月8日一审受审。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孙力军的刑事责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孙力军,于2001年至2020年4月,受贿6.46亿余元。

王立科于6月17日一审受审。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王立科的刑事责任。他被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受贿4.4亿余元,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

刘新云于1月6日一审受审,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刘新云的刑事责任。

此外,龚道安、邓恢林均于2021年9月一审受审,二人均被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派新闻记者 李杨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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