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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000万!乐山高新区出台人才政策八条

原标题:每年1000万!乐山高新区出台人才政策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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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高新区出台《乐山高新区人才政策八条(试行)》(下称《人才政策八条》),指出每年由区财政安排1000万元经费设立人才支持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区内人才引育留用,企业做大做强,开展科技研发和人才奖评等工作。

《人才政策八条》从支持自主引才、创新创业、技术研发、自主育才、人才奖评、人才安居等方面精准发力“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人才高地”,具体将通过发放人才岗位补贴、创办企业资助、入乡创业奖励等方式吸引高质量人才集聚;发放人才贡献奖励、员工培训资助、职业资格提升补助等方式培育高质量人才;发放租房补贴、安家补助,提供购房支持等方式留住高质量人才;通过“高新英才”评选活动,支持科技、农技研发等方式用好高质量人才,以加大乐山高新区人才“引、育、留、用”政策支持力度。

乐山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人才政策八条》,是乐山高新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生动实践,既是对“加快构建以高新区为龙头,其他区县为基础点的人才发展雁阵格局”的积极回应,也是深入践行“大力引进用好各类人才”,建强支撑乐山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的行动体现。

据了解,这是继乐山高新区出台发布《乐山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八条政策(试行)》后,再次出台《人才政策八条》,两项政策表明,乐山高新区未来将每年投入5000万元,为企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育留用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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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唐诗敏

编辑:王竹筠

责编:薛俊

值班编委: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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