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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44名工作人员

原标题: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44名工作人员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为浙南闽北唯一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18 170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4 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 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 周岁。

(四)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 7 31 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 1 31 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 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2 6 30 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参考《2022 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 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 版)自主审查认定是否符合要求。应聘者的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我校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与市人力社保局协商,认定是否符合要求。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 8 10 16:00 时。报名日期以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中申请提交的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或逾期报名无效, 不再另行通知或提醒。

2. 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登录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wzvtc.cn/index.html --- “人才引进”栏--- 点击“招聘网站”--- 选择右上角“注册”,注册账号密码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点击“申请职位”--- 报名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身份证、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 )、荣誉证书等应聘岗位相关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国内高校研究生可提供所在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境外留学人员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选聘,每人根据个人意愿仅可填报1 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在报名结束7 天内,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以招聘网站内审核结果为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需满足招聘计划数的3 倍,达不到比例的商市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开考。

(三)面谈

采用远程面谈的方式进行初评初选。由相应二级学院组织,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 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和综合比选环节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下一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考核和综合比选成绩。

(四)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录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邮寄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入围考核和综合比选人员名单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wzvtc.cn/ )公布,考生自行前往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综合比选

采用试讲和开放式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试讲和开放式面谈共计10 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 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 根据考核和综合比选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 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负。

3.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4.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察资格,学校可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进行递补,认定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七)公示与聘用

1.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专题专栏--- 人事考试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 不能向我校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的,不予录用。

3.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 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5.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评聘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执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1. 结合疫情形势,考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 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习、实践、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4. 考生参与应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温食宿费用等由考生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林老师

邮箱:rsc@wzvtc.cn

附件:1.2022 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2. 工作经历证明.wps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 7 26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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