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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融:全力支持黔东南“黎从榕”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原标题:贵州金融:全力支持黔东南“黎从榕”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7月26日,记者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印发了《金融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进一步强化金融对黔东南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支持力度,切实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和有效性。

《通知》介绍,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在黔东南州设立分支机构并积极向县域延伸,支持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实现“黎从榕”县域机构全覆盖,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在“黎从榕”设立1家及以上县域机构,邮政储蓄银行贵州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在“黎从榕”机构空白乡镇设立乡镇营业网点。稳步推动黔东南州农信社改制工作,支持黔东南州在全省率先开展村镇银行“多县一行”试点工作,引导法人证券、保险公司在黔东南州增加业务范围,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支持黔东南州各类地方金融组织提质增效、做大做强,鼓励和引导省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在黔东南州设立分支机构。

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倾斜方面。加大对“黎从榕”法人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倾斜力度,单列再贷款规模优先支持,打造“再贷款+”支持模式;优化少数民族地区金融服务,推动黔东南州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实现较快增长。进一步提高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不良贷款容忍度,银行机构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各项贷款不良率高于自身不良贷款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不作为监管评价和内部考核扣分因素,并完善和落实贷款尽职免责制度;适当放宽对“黎从榕”保险支公司及以下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要求。省级银行机构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黔东南州小微企业首贷户数、信用贷款户数逐年增长,在不增加抵(质)押物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抵(质)押率、增加授信额度。引导省级金融机构积极认购黔东南州企业发行的各类债券并在认购份额上给予倾斜。

重点产业金融服务力度上。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黔东南州制定的“桥头堡”建设规划和产业行动方案,按年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聚焦黔东南州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生态福地、建设面向大湾区生态农林产品基地、供给高品质旅游康养服务和巩固提升生态优势等重点领域,制定个性化、精准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执行差异化支持政策;加大对黔东南州中药材、玻璃、油茶、木材、新能源电池、新型建材、陶瓷、打火机、白酒和食品深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氧化铝、重晶石、钡盐、石英砂、高岭土和页岩气等基础材料产业链以及其他重点产业的信贷支持,推动持续实现黔东南州辖内银行机构年度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速不低于其系统全省平均水平。根据黔东南州提出的重点产业和项目融资需求,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融资对接;将黔东南州优质企业优先纳入全省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及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贵州服务基地予以重点培育。

金融创新试点方面。支持黔东南州“黎从榕”开展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创新试点,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并给予专项政策倾斜。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在黔东南州因地制宜开展各类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各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黔东南州高质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积极开展林业经营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和林业碳汇收益权等质押贷款业务;创新开展森林、土地、水源等生态资产权益项目融资,推动黔东南州“十四五”期间累计实现该类项目融资不低于200亿元。

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充分发挥“险资入黔”工作机制和对接渠道的作用,优先向保险资管机构推介和对接黔东南州融资主体和项目,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参与引进保险资金投入黔东南州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势产业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黎从榕”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涉农主体信用保证保险贷款等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在黔东南州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实施费率优惠,因地制宜创新农业保险品种,推广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完全成本保险等农险产品,积极开展“保险+期货”业务,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

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省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黔东南州担保业务的倾斜力度,在重大项目融资、债券发行和险资入黔等方面提供增信;支持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扩大对黔东南州担保分险“442”业务比重,实施担保费率优惠,弱化反担保要求;省农业担保公司、省工业担保公司分别加大对农业优势产业和工业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对黔东南州的担保份额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省再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担保业务进行分险,提高对黔东南州担保业务的分险比重。

深入开展金融机构对口服务。探索开展金融机构针对“黎从榕”组团式对口服务,实施规模优先、费率优惠、服务优质的政策措施,积极为“黎从榕”产业发展规划、融资项目策划、融资方案编制等提供金融智力支持。农业发展银行贵州省分行、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省联社、贵州银行等继续加大对口帮扶县的支持力度,在信贷规模、信贷政策和审批权限上给予更多倾斜,加大“易地后扶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脱贫小额信贷”“兴农贷”等巩固脱贫攻坚类、乡村振兴类等专属信贷产品对“黎从榕”的投放力度。

推动引进运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资源。推动黔东南州与粤港澳大湾区开展金融人才双向交流培育;推动省内金融机构与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利用银团贷款、总行专项贷款、债券认购、险资运用、境外融资等方式引进资金,重点加大对黔东南州特别是“黎从榕”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并实施费率优惠;主动对接总部在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机构,推动发挥其客户资源和信息优势,重点帮助“黎从榕”引进优质企业和项目、承接产业转移。组织金融机构深入开展涉外重点企业融资走访活动,引导其创新贸易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结售汇服务中适当让利外贸企业,助推“黎从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跨境投融资业务稳步发展。

强化组织保障和跟踪调度。在省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统筹领导下,建立金融支持黔东南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省州县协同、政金企联动和部门分工协作,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调度推进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着力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黔东南州及“黎从榕”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主动作为,科学合理提出金融需求,持续优化金融生态和营商环境,为更好推动金融助力打造“桥头堡”创造良好条件。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树牢服务实体经济宗旨意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黎从榕”打造“桥头堡”的战略部署,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开放,用好用足各类优惠政策,务求取得实效,实现互利共赢。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申川 张弘弢

编辑 张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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