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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惠┃台州颁发首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意见书”

原标题:艺术惠┃台州颁发首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意见书”

7月26日,临海台运学谷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4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从当地文广旅体部门顺利申请到新的“身份证”,拿到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这是临海市颁发的 第一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意见书”,也是台州首批,标志着台州全面启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27日,全市已有23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成功取得新“身份证”。

今年以来,台州市文广旅体部门紧紧围绕“双减”成效落地的目标,坚持政策引导为“主牵引”,进一步强化责任,统一思想,加强部门协作和市县联动,稳妥有序推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工作。

根据省文旅厅、市“双减”办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台州市文广旅体局研究制定了《台州市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编制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及《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业务流程》,并对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排查摸底。 据统计,全市已注册登记的存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达1560家。

为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进度,根据省文旅厅最新通知精神:

针对存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自愿承诺方式进行容缺审核,申请人只需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达到准入条件,逾期仍未达到准入条件的,将自行关闭并注销;针对新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仍需按照《准入指引(试行)》要求进行审核。具体可向当地县级文广旅体部门咨询。

存量和新增校外培训机构该如何申请?

1、存量机构申请:

因线上存量申报通道还未开通,申请人可通过线下向当地县级文广旅体部门审批窗口提交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

① 台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申请表;

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存量)承诺书。

2、新增机构申请:

新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进行线上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

① 台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申请表;

② 申报名称预留告知书或名称预登记通知书;

③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无犯罪记录声明;

④ 行政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无犯罪记录、无违法违规开办记录、身体健康声明,个人履历、学历证明;

⑤ 以自有场所开办的,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开办的,需提供租期不少于2年的租赁合同(协议)和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⑥ 场所平面图(应标明实际用于教学的区域、面积)及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⑦ 台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其中,管理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个人履历及劳动合同;培训教师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及劳动合同;

⑧ 开办资金证明。

① 台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申请表

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存量)承诺书

③ 台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准入审核办理流程示意图

来源: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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