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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推动司法所代办行政复议工作落地落实

原标题:自治区司法厅推动司法所代办行政复议工作落地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多措并举推动全区司法所代办

行政复议工作落地落实

今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采取多项措施,统筹推进司法所代办行政复议工作,确保司法所代办行政复议工作落实见效。

加强调查研究

成立专题调研组,先后赴鄂尔多斯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等盟市就基层司法所承担行政复议代办工作的可行性开展调研。从司法所人员素质、工作能力、基础设施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听取司法所意见建议,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鼓励和引导司法所开展行政复议代办工作。采取网络调研+电话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江苏、广东等先进省(市区)开展代办点工作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我区开展行政复议代办点工作的整体思路。

规范工作流程

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复议代办点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建设标准、时间安排、工作职责等方面对司法所开展行政复议代办工作进行规范。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代办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明确试点司法所审查、转送行政复议申请书流程,要求试点司法所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制度。

加强指导督促

经盟市、旗县(市区)司法局层层筛选把关,在全区确立了194个司法所作为试点司法所。试点确定后,自治区司法厅及时组织召开全区行政复议代办点工作视频调度暨培训工作会议,从怎么学、怎么审、怎么送、怎么办4个方面为试点司法所工作人员答疑解惑。为扎实开展工作指导,建立全区代办点试点工作微信群,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行24小时解答制度。

加大复议便民力度

印制《行政复议指南》《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操作流程》《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通讯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代办点试点司法所通讯录》等宣传册8万余册,分批发放至194个试点司法所,便于试点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开展工作,方便群众随时到试点司法所了解行政复议相关知识。

目前,各试点司法所已基本完成前期建设工作,将于8月开始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后, 全区近460万群众可在194个试点司法所中选择任何一个,提起行政复议,实现“人不出镇”即可办理行政复议申请。

自治区司法厅将在持续推进复议便民利民上下功夫,根据试点司法所运行情况,分阶段构建覆盖全区苏木乡镇(街道)的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还将研发推广“掌上复议”小程序,让群众从“人不出镇”到“足不出户”,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成本。

厅行政复议二处

人参处联合供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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