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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五莲发布重要通告!

原标题:岚山、五莲发布重要通告!

事关疫情防控!

7月31日

岚山区、五莲县

相继发布重要通告

岚山区发布最新通告

关于对公共场所实行疫情防控

“红黄牌”警示制度的通告

为高效精准做好岚山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场所码”预警监测作用,抓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次、不漏一人”。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实施“红黄牌”警示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岚山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文化娱乐、旅游景点、商场超市、健身场馆、宾馆酒店、药店、养老机构、培训机构、在建项目、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

二、挂牌原则

(一)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街道报备区指挥部后予以“黄牌”警示处理。

1.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

2.单位、场所员工、从业人员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

3.不按要求申请使用“场所码”,未在显眼位置张贴“场所码”的;

4.未及时提醒来访人员扫描“场所码”的;

5.扫码后未进行查验或未严格落实“亮黄码”人员限制进入政策的;

6.发现“场所码”扫码出现红、黄码人员,未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的;

7.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未提供反向扫码服务的;

8.其他违反“场所码”应用规定行为的。

(二)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街道报备区指挥部后予以“红牌”警示并停业整顿处理。

1.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示的;

2.“黄牌”警示后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的;

3.因“场所码”落实措施不力,给后续流调排查等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

4.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拒不落实“场所码”应用、核酸检测、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且态度恶劣的;

5.其他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1.“红黄牌”警示制度由岚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场所码”应用、核酸检测、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督导检查,对受到“黄牌”警示的,应即刻进行整改;受到“红牌”警示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处理,对存在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2.经检查认定需出具“红黄牌”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道落实,并将“红黄牌”在出入口或显眼处张贴,如相关单位拒收或不配合整改,由岚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3.受到“红黄牌”警示的场所(单位)应在2天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向做出处罚单位提交撤销警示申请以及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相关单位在收到撤销“黄牌”“红牌”警示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警示对象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撤销其“黄牌”“红牌”警示,书面送达撤销或不予撤销通知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红黄牌”警示情况每周向岚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报备。

4.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场所码”应用、核酸检测、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通过认真落实“红黄牌”警示制度,推动全区各类场所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推动落实不力,被上级督导发现或通报批评的,追究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街道责任。

本制度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岚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

五莲县开展不定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守牢疫情防控底线,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定于8月1日(周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定期核酸检测

一、检测范围

五莲县域内的居民,包括常住居民、流动人口、所有放假在家的师生、纳入“应检尽检”范围的人员,全部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以下人员不在检测范围内:

1.0-3岁婴幼儿;

2.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人员;

3.处于集中、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二、时间地点

1、时间: 8月1日(周一),集中采样时间6:00—12:00。

2、地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统一组织。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服从各村居(社区)安排,有序参加采样。

三、注意事项

(一) 放假师生在所在村居(小区)参加采样。

(二)此次核酸检测统一使用山东省全员核酸信息采集系统,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提前生成“采样码”,截图保存于手机上(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由家属提前生成并打印纸质“采样码”),按照社区(村居)统一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三)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四)参加采样的居民,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引导,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采样码,接受体温检测,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排队等待间隔要保持“2米线”,排队人员与正在采样人员至少保持“3米线”,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绢捂住口鼻,严禁随地吐痰。

(五)前一人完成采样后,请不要忙于摘下口罩,应等待医务人员完成消毒等工作后,再迅速上前,摘下口罩,憋住气,张嘴采样。采样过程中,应避免接触采样台及相关物品,或将手机、钥匙、身份证等物品放在台面上。采样完成后,请立即戴上口罩,沿通道离开采样点,严禁吐口水,回家后进行手部清洁。

(六)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确实行动不便的人员,无法参加现场采样的,请及时与所在社区(村居)联系,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

(七)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八)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核酸检测采样点,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感谢您的配合!

五莲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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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直播日照综合

编辑:杨洋 校对:陈洁 责编:于坤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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