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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 | 友好区长奏“文明曲” 共享“幸福城”

原标题:文明城市创建 | 友好区长奏“文明曲” 共享“幸福城”

友好区始终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以“创建惠民、创建利民”为原则,以开展“十大专项提升行动”为抓手,以推进“四个体系”建设为保障,聚焦重点、难点、薄弱点,坚持抓实、抓细、抓长,全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提档升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落实常态推进机制。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20余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走访,召开现场会就地解决问题105个。与全区56个部门单位签订《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整改责任状》,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把38项专项任务41个具体实地考察点位分解到全区39家责任部门,抽调全区骨干力量12名充实创建办,并成立4个专项工作组,在全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具体问题专项解决、逐类攻破。同时,结合推进“四个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常态化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先后制定《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责任分解表》《友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友好区创文实地检查重点点位任务清单》等制度6项。

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层层落实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实行文明城市创建网格责任分工,将全区划分为11个片区,明确“五级包保”责任制,确保网格员每天轮班在包保片区、路段、点位开展宣传、入户、清洁等相关工作,形成区域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定责任的工作格局。在沿街商铺中大力推行“门前三包”管理机制,将卫生、绿化、秩序责任落细、落小、落实。通过理顺各部门职责,有效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交叉问题、边缘问题、盲点问题,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精细化、责任化、协同化管理。

创新城乡共建机制。以持续提升农民文明素养和乡村文明程度为目标,扎实推进乡风文明试点村镇建设,开展“文明实践+移风易俗”“送技术进农户”等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组织区直部门、驻地单位与各村建立文明单位帮扶对子,税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司法、应急等部门先后开展村容整治、垃圾清理、主题宣传等活动20余次,累计出动人员200人次,清理生活垃圾35吨、小广告45处、私搭乱建10余处。

完善宣传引导机制。依托沿街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橱窗、临街墙体、广告牌等宣传阵地和“智慧友好”微信公众号、居民网格群等新兴媒介,持续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泛发布文明宣传倡议书、创文相关知识等,营造浓厚氛围。今年以来,新增景观小品24个、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138块。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标杆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带动作用,深入开展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主题活动,开设“创文曝光台”,让不文明行为“上镜”,引导广大群众遵守公序良俗、践行文明礼仪。

强化问题导向机制。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机融合,以民为本、内外兼修,全区新增绿化面积17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提高1.13% ;新增停车位2600个、自行车棚60个、自行车临时停放处386处,“停车难”现象有效缓解;在全区购置布放垃圾箱1400个,为13个小区清运各类垃圾120余吨,拆除乱搭乱建68处,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观,文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来源:伊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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