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水务(嘉兴)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被罚10万元 西部水务(嘉兴)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被罚10万元
6月28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环(善)罚﹝2022﹞24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西部水务(嘉兴)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
西部水务(嘉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5日,法定代表人陈兴刚,住所: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西汉大道60号。(记者 楚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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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4 19:29:31 所属分类: 头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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