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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健康委推动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自治区级医疗救治“绿色通道”

(来源:内蒙古民政)

原标题: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健康委推动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自治区级医疗救治“绿色通道”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自治区级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的通知》,明确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急危重症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以下简称“绿色通道”),切实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就医需求保障水平。

通知明确

“绿色通道”的救治对象为全区各儿童福利机构内集中养育的,患有急危重症疾病需转送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治的孤儿(含机构代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通知要求

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健康委要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绿色通道”实施联系对接、转诊转院、陪护护理、出院办理工作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各环节管理制度,确保“绿色通道”顺畅实施。

通知强调

各级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实际优化工作程序,以贴心高效的服务扎实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急危重症医疗救治工作。

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自治区级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医疗机构名单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4.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5.内蒙古国际蒙医院

6.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7.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8.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9.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

供稿| 儿童福利处

作者| 张逸思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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