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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主要道路限制重中型货运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原标题: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主要道路限制重中型货运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通告

会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城区主要道路限制重中型货运

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为切实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及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会宁城区主要道路限制重中型及以上货运机动车辆通行,并在限行路段通过“限行抓拍系统”取证(电子监控抓拍)和采取移动摄像取证等措施,上述过境车辆一律从会师大道(国道312线)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型

重中型及以上货运机动车(含荷载6吨以上、车长6米)、工程运输车(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沙石、商砼等运输车辆)。

二、限行时段

采取高峰限行:

早 7:00-9:00

中 11:00-14:00

晚 17:00-21:00

三、限行路段

长征路(会北路口以南至会南路口以北)、会师路、滨河东路、滨河西路、电子路、兴业路、教育路、寨子路、广场北路、广场南路、文化路、文昌路、砚台路、延安街、枝阳街、现代路、文星街等城区道路。

四、保障民生等通行需求

对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邮政、市政、园林、环卫、救灾、工程抢险等公共运维服务、民生需求运输车辆,以及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运输车辆,在限行路段、时段确需进入城区限行区域的外地重中型货运车辆,可持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凭核发的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处罚

货车限行区域路段设置了高清视频取证系统(电子监控抓拍)及移动摄像等取证设备,凡违反本通告限行通行规定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3个工作日后实施

特此通告

会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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