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阜新地区涉毒洗钱第一案开庭审理

原标题:阜新地区涉毒洗钱第一案开庭审理

近日,海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阜新地区涉毒洗钱第一案。 陈某某等11人贩卖毒品、洗钱案,是由公安部督办的涉毒案件,该案现场缴获贩卖毒品数量高达267.4克。

近年来,以陈某某为首的涉毒团伙盘踞在阜新市内进行大量贩卖毒品活动。该团伙主要以快件作为伪装掩护,通过快递寄送方式进行运输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

该团伙涉案的11人中多为家人及熟人关系,其中包括作为亲属关系的姐姐、姐夫以及外甥等。团伙内部分工非常明确,有稳定的出资人、往返深圳与揭阳的接送人,有负责邮寄快递的寄件人及取件人,形成了一个关系极为紧密、行动非常诡秘、犯罪手段极其隐蔽的购毒、贩毒团伙。

海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组成以杜君为审判长、佟强为审判员、付健为人民陪审员的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陈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判处没收财产50万元,罚金1万元;朱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李某某和张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7人因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不等金额的罚金。

自此,贩毒+洗钱的十余人贩毒团伙犯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上下滑动阅读全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