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2022年中小学校(园)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正式发布了
今年县城中小学(园)
实行
“分批次”报名
各学段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等信息
如下
幼 儿
县城幼儿园
一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三
招生程序
第一批次
县城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3日
报名地点:新乐幼儿园、东关幼儿园、龙凤幼儿园、和园幼儿园
报名流程:
1.报名登记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为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适龄儿童单独立户的不予承认;户口迁移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2日24时前);
(2)服务范围内居住地房产证明、正式购房手续或租房合同;如选择到户籍范围外的县城其他幼儿园就读者,需提供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或正式购房手续(为户主所有);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杏园社区、梅苑社区、小岭社区集中安置点适龄幼儿,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易地扶贫搬迁村级证明。
2.资格审查
各幼儿园现场对家长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核确认无误后,必须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审核人、园长签字确认。
3.确定名单
各幼儿园确定新生入学名单,并发放入园通知书。
第二批次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需要在县城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4日
报名地点:新乐幼儿园、东关幼儿园、龙凤幼儿园、和园幼儿园
报名流程:
1.报名登记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并填写《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信息登记表》(附件2):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居住地居住证或租房合同正式文本(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2日24时前);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纳税依据);
2.资格审查
各幼儿园对《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信息登记表》和家长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领取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随机派位编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捆绑为一个号参加派位,报名先后与随机派位无关。审核确认无误后,必须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审核人、园长签字确认。
3.确定名单
各幼儿园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名单,发放入园通知书。报名人数少于所报幼儿园剩余学位时,直接入园;报名人数超过所报幼儿园剩余学位时,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名单。随机派位剩余适龄幼儿,根据县城其他幼儿园剩余学位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如县城所有幼儿园均无剩余学位,则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入园。
非县城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不符合县城幼儿园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入园。
四
其它
1.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可自由选择有学位的幼儿园就读,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2022年8月8日至10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409室)报名安排入园,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其它乡镇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参照此招生办法执行。
3.各公、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要经过属地中心校审核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4.各幼儿园要严格审查入园有关手续,不允许招收2019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幼儿入园,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家长及时提供。招生工作结束后,于2022年9月10日前将新生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备案,审核合格后,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
小 学
一
招生对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2022年秋季应招收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后出生的不得招入。
二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三
招生程序
线上登记:
2022年8月12日至16日,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晋来办”APP,或者在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晋来办”,登录“晋城市小学入学登记系统”,选择“沁水县”入口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成功可自动生成“线下验证码”并截图保存。监护人要如实进行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真实性,凡填报虚假信息和未登记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监护人自负。线上登记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6日24时。
线下验证:
县城小学
第一批次
县城小学服务范围内的的适龄儿童。
验证时间:2022年8月20日
验证地点:实验小学、东关小学、西关小学、定都小学
验证流程:
1.学校验证
验证时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为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适龄儿童单独立户的不予承认;户口迁移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6日24时前);
(2)服务范围内居住地房产证明、正式购房手续或租房合同;选择到户籍范围外的县城其他小学就读者,需提供该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或正式购房手续(为户主所有);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杏园社区、梅苑社区、小岭社区集中安置点适龄儿童,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易地扶贫搬迁村级证明。
2.资格审查
各学校对家长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必须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审核人、校长签字确认。
3.确定名单
各学校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确定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第二批次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中,需在县城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验证时间:2022年8月21日
验证地点:实验小学、东关小学、西关小学、定都小学
验证流程:
1.学校验证
验证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并填写《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登记表》(附件3):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居住地居住证或租房合同正式文本(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6日24时前);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纳税依据);
2.资格审核
各学校对《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家长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领取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随机派位编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捆绑为一个号参加派位,报名先后与随机派位无关。审核确认无误后,必须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审核人、校长签字确认。
3.确定名单
各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当报名人数少于所报小学剩余学位时,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所报小学剩余学位时,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随机派位剩余适龄儿童,根据县城其他小学剩余学位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县城所有小学均无剩余学位,则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入学。
非县城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
其它
1.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可自由选择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2022年8月15日至19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409室)报名安排入学,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缓学办理
年满6周岁沁水县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应达到入学年龄学年前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中心校核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缓学期为1年,缓学期满如不能就学,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申报材料:
(1)延缓入学申请书;
(2)户口簿;
(3)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残疾证等资料。
3.其他乡镇小学参照县城小学招生办法,由各乡镇中心校自行组织实施。
4.各小学必须严格审查入学有关手续,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及时提供。招生工作结束后,于2022年9月10日前将新生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备案,审核合格后,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
初 中
一
招生对象
凡参加2022年小升初的学生,必须是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备案的六年级学生。
二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三
招生程序
县城初中
第一批次
县城初中服务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0日
报名地点:示范初中、城镇初中、龙港初中、沁水二中初中部
报名流程:
1.报名登记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为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适龄儿童单独立户的不予承认;户口迁移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9日24时前);
(2)服务范围内居住地房产证明、正式购房手续或租房合同;
(3)示范初中、城镇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学生,如在另一学校服务范围内有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正式购房手续(为户主所有),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就读,均符合指标生条件。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杏园社区、梅苑社区、小岭社区集中安置点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在县城初中就读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易地扶贫搬迁村级证明。经审核符合规定后,可享受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
2.资格审查
各学校对学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必须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审核人、校长签字确认。
3.确定名单
各学校确定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第二批次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需要在县城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1日
报名地点:示范初中、城镇初中、龙港初中、沁水二中初中部
报名流程:
1.报名登记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就近到县城初中申请就读,但不可享受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并填写《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登记表》(附件4):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居住地居住证或租房合同正式文本(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9日24时前);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纳税依据)。
2.资格审核
各初中学校对学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领取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随机派位编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捆绑为一个号参加派位,报名先后与随机派位无关。审核确认无误后,必须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审核人、校长签字确认。
3.确定名单
各初中学校根据剩余学位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人数少于所报初中剩余学位时,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所报初中剩余学位时,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随机派位剩余适龄学生,根据县城其他初中剩余学位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所有县城初中均无剩余学位,则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四
其它
1.县城初中服务区范围内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现小学在外县就读的学生,确需返回我县县城初中就读,其监护人要向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供:个人就学申请、原就读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学籍证明、户口簿、现居住地房产证或正式购房手续,于2022年8月15日至19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409室)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安排至对应初中学校就读。
2.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学生,可自由选择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2022年8月15日至19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409室)报名安排入学,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休学办理
当年小学毕业的适龄少年因身体状况等需要延缓升入初中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在学年开始前向服务范围内初中学校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备案。休学期为1年,休学期满如不能就学,应当重新提出休学申请。
申报材料:
(1)山西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2)户口簿;
(3)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残疾证等材料。
4.其他乡镇初中参照县城初中招生办法,由各乡镇初中组织实施。
五
优质高中指标生确认
1.享受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资格条件:
入学时具有学籍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户籍保留三年;初中三年不存在休学、转学和非身体原因请假30天以上的情况;初中(三年)在本校学习且三年直升至初中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后,升高中时可享受就读初中优质高中指标生。
(1)示范初中、城镇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学生,若户籍所在地址与现居住地址不一致时,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所初中就读,均可享受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
(2)原十里初中、柿庄初中、固县初中、土沃初中、杏峪初中、张村初中、树理初中、郑村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初一新生,可在全县范围内除示范初中、城镇初中外任意一所有剩余学位的初中就读,均可享受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
(3)胡底初中、郑庄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初一新生,可在全县范围内除示范初中、城镇初中外任意一所有剩余学位的初中就读,均可享受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
2.户籍及户主的认定条件:在校生入学时具有本县户籍,户主为:父(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校生单立户或将户口挂靠在他人名下的,入学审核时以原户籍确认。
3.住房的认定条件:指购买或修建的自家私产住宅用房。(示范初中、城镇初中服务范围内学生户籍与住房不一致时需提供)
住房确认时,须按房产所属性质提供房产证件:
(1)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协议(合同)、交款收据等。
(2)自建住房(无房产证)的,提供居民建房用地审批表。
(3)未过户二手房的买卖协议(合同)、交款收据、公证书等。
(4)如现住房因县城改造拆迁,提供拆迁安置合同,房屋拆建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票等。
集体户有住房的按以上要求提供房产证件。
学生户籍户主的非住宅用房(商铺、商业店面房、工业厂房、储藏室、车库等)、违法建造的房屋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住房依据。已交购房款,未建成交付使用入住的住房也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住房依据。
4.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与不符合享受指标生条件的学生签订协议书,明确告知其不符合指标生条件;初一入学时符合指标生条件的学生,初三毕业时要进行资格复核,因流动等原因不再符合指标生条件的,依规取消其享受指标生的资格。初一开学后、初三毕业前,各校要将指标生情况进行公示,并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温馨提示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本方案所规定的相关时限内,督促适龄儿童按时报名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409室)备案。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报名时,要遵守各校疫情防控措施,自觉佩戴口罩,并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学校进行测温登记,有序进入校园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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