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1则土地征收公告,征收方村镇贾村土地4.2616公顷(约合63.924亩)土地,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征收地块位置东至石家庄市裕华区方村镇贾村农民集体,南至石家庄市裕华区方村镇贾村农民集体,西至裕翔街,北至石家庄市裕华区方村镇贾村农民集体。批准面积为4.2616公顷(约合63.924亩),其中耕地4.0077公顷(约合60.12亩)、其他农用地0.0723公顷(约合1.08亩)、建设用地0.1816公顷(约合2.724亩)。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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