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政务公开】2021年清河门区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二)

(来源:清河门宣传)

原标题:【政务公开】2021年清河门区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二)

前 言

经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度清河门区财政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关于清河门区2021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现将2021年度部门决算予以公开( 公开顺序不分先后)。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受区卫健局委托,依法开展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负责执行全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落实。

3、承担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执法工作。

4、负责医疗卫生(含中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以及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基本药品等监督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负责开展卫生健康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内卫生监督信息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

6、负责国家、省、市、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随机抽查、专项行动监督检查,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7、负责对涉及非法行医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4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2.15万元,主要是上级拨专项款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无法对比。

(二)支出总计41.3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6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8万元。

2.项目支出2.69万元,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及双随机抽检专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无法对比。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4万元

主要是执法专项结转。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无法对比。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2万元,项目支出1.6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1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8.1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卫生监督机构36.4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等支出。

(4)其他卫生健康事务支出1.69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2.1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1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40.3万元,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无法对比。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与2020年无法对比,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数据。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故此部分为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一部分 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省、市皮革产业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规划设计及年度计划安排。

2、拟定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国家政策性资金、银行贷款的项目包装及争取工作。

3、提出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并对外进行招商。

4、落实皮革产业开发区投资项目工作;负责协助办理入驻项目前期审批工作。

5、负责办理国有资产出售事宜;负责对皮革产业开发区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反馈;负责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党建工作。

6、承担与国内科研所、大专院校及中国皮革协会等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拓展合作领域。

7、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皮革产业开发区各项管理规定及有关政策和措施。

8、研究提出皮革产业开发区规划设计及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方案;管理皮革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9、组织承办和参与全国性制革论坛及年度皮革展会等大型活动。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及履行上级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

第二部分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083.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083.6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8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072.09万元,增长152.7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5083.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3.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7.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480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144.01万元,增长162.0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皮革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8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63万元,项目支出480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83.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9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1万元,其他支出480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9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261.92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21.7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1.71万元,主要是个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480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4800万元,主要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皮革开发区管委会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5083.6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144.01万元,增长162.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3.2万元,下降30.28%;项目支出增加3267.21万元,增长213.15%。基本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机构精简和节省开支。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增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8万元,下降10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皮革开发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皮革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皮革开发区管委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故此部分为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经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活动,负责编制政府集中采购的操作流程。

(三)承担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报及执行,财政票据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区财源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指导乡镇财政开展业务。

(七)承担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账户设置及运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决算(结算)评审,负责对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招标工程的拦标价审核。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0.3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0.3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8.39万元,降低10.97%,主要原因:本年有人员变动。

(二)支出总计230.3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0.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财政服中心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3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4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3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09.3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2万元,主要是职工退休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9.3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9.39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财政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30.3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28.39万元,降低10.9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39万元,降低10.97%。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XXX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降低)…%,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我单位未参加绩效管理故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依据《阜新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划转集中行使第一批行政处罚权的通知》(阜政发【2017】40号)文件规定,负责其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交通、工商、水务、食药监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3.负责组织全区性综合或专项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

4.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6.8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7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8.03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3.59万元,降低37.82%,主要原因:一是年末结余增加,二是人员费用减少。

(二)支出总计46.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6.8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0.69万元,降低1.45%,主要原因:一是年末结余增加,二是人员费用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8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1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46.8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6.72 万元支出。

(2)城管执法17.4 万元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2.5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5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46.81万元,同比减少支出0.69万元,降低1.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69万元,降低1.45%;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基本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人员费用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增加3.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1年之前公车运行维护费未在本单位报销的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报告。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全区宏观经济的监测、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区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定制有关财政政策和相关金融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物价宏观调节和政策建议。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个该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规范和统筹政府投资资金管理。安排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货款建设资金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化的目标及政策措施;安排市、省和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承担全区重点工程项目稽查工作。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策略;研究提出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综合平衡全区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工业布局,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研究拟订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协调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实施辽西北开发和经济转型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地区经济协作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问题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全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问题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制定区级战略物质储备计划,协调全市粮食、棉花、石油等重要商品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拟定和参与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等有关地方性行政法规和规章;衔接平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全区民营经济的发展。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价格、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价格、收费标准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负责全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和监审工作。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监测、预测、分析全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分析价格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市场价格预警,并提出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及必要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措施建议;建立完善全区价格监测体系。起草价格、收费标准方面的地方性政策规定,监督指导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统一调定价方案。制定与调整区级管理的垄断性及关系人民生活的重要商品价格和劳务收费标准;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组织国家、省、市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与标注的实施。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商品价格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指导价格方面的社会监督;指导个体工商户和城乡集市贸易价格行为,制止和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不正当行为,保护平等竞争,接受价格行政诉讼。负责全区农产品成本的调查、审核、汇总及主要产品成本资料上报工作,积累分析主要产品生产成本盈亏情况,预测变化趋势,为省、市、区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和价格政策提供依据。负责做好全区价格评估、鉴证、认证工作。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全区科技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研究提出我区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负责区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基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组织协调国家、省、市级科技攻关、星火计划、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制定区级科研、星火计划项目及经费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国家科技贷款支持开发项目的计划管理与实施。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向上有关主管部门推荐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工作;指导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协助管理市级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及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知道科技第三产业发展。负责科技信息、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体系的建立,开展科技协作与联合攻关,推动全区科技进步。负责指导和管理乡、镇的科技工作。指导科技下乡、科技培训与科技扶贫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申报专利及专利项目,依法实施专利保护,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负责国家银行贷款支持的科技开发计划管理与措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48.7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48.5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0.2万元,主要是社会事业发展规划0.2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71.78万元,增长97.08%,主要原因:一是城乡社区卫生环境增长。

(二)支出总计348.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5.5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3万元。

2.项目支出223.15万元,主要包括增压站土地补偿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8.53万元,增长117.83%,主要原因:一是土地补偿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和结余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当年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发改局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8万元,项目支出223.1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8.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5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1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9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3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6.1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1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12.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348.72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71.78万元,增长97.08%。 其中:基本支出建设34.61万元,减少21.6%;项目支出增加223.15万元,增长200%。基本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缩减开支。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压站补偿款。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万元,比2020年减少32万元,降低65%,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故此部分为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定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广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实施;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整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牢固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研究制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计划、预算和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备案和核准。

5、拟订新兴产业中涉及现金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信息产业、资源综合利用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7、依法行使全区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

8、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宏观指导企业改革,提出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意见;研究发展非国有资本为主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联络、协调驻阜中省直企业;做好区矿协作工作;宏观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9、统筹管理全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确定全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划、发展布局和产业定位;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扶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10、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综合运输问题。

11、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2、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负责协调推进全区信息安全和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不含公共电信网)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4、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15、组织协调、治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研究制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政策。

16、负责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及指导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7、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8、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现代城区服务业相关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不涉及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54.0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4.0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4.49万元,上升27.3%,主要原因:对企业补助收入较多。

(二)支出254.0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4.0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5万元。

2.项目支出159.9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1.13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对企业补助支出较多。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和结余无变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9万元,项目支出159.9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4.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7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90.3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9)招商引资5.63万元。

(10)其他商贸事务53.82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3.7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7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12. 城乡社区支出100.52万元,主要是对企业补助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54.06万元,同比增加支出51.13万元,增长25.2%。其中:基本支出下降63.93万元,下降40.46%;项目支出增加115.07万元,增长256.28%。基本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压缩开支。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对企业补助费用增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增加4.6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4.66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1批次,210人,4.6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2万元,比2020年减少57.0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故此部分为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2、负责编制财务收支报表,编制决算计划,对单位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

3、承担安全生产、消防、三农工作措施落实。

4、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5、承办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其他事项。

6、参与应急行动和承担维稳工作责任。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清河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9.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4.3万元,降低4.14%,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二)支出总计99.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3万元,降低4.14%,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财政局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2.47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7.0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2.47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2.47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7.0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7.03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99.5万元,同比减少支出4.3万元,降低4.14%。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万元,降低4.14%;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基本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供销联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7万元,比2020年减少3.49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供销联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供销联社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故此部分为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卫生院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

2.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

3.常见病、多发病护理

4.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62.8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7.0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215.8万元,主要是业务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52.44万元,降低36.7%,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

(二)支出总计262.8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2.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62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52.44万元,降低36.7%,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财政局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0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47.0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0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河西镇卫生院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47.02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5.41万元,减少24.68%。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41万元,减少24.68%;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基本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河西镇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西镇卫生院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河西镇卫生院组织对部分2021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0个项目支出,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0分。影响自评平均分的主要因素是: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故此部分为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地方铁路和物流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3、承担全区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全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全区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建设的布局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道路客货运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输站(场)经营、车辆维修、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指导长途客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运营管理。

5、负责全区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

6、指导全区公路、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7、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8、指导全区公路和道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指导全区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指导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机关。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0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41.97万元,降低57%,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二)支出总计405.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1.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万元。

2.项目支出373.61万元,主要包括农村公里大中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减少541.87万元,降低5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财政局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8万元,项目支出373.6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5.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3.0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403.06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2.2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24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清河门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405.3万元,同比减少支出541.87万元,降低57%。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97万元,降低23.9%;项目支出减少532万元,降低58.7%。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和2020年持平,没有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万元,比2020年减少3.88万元,降低53%,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故此部分为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规定等,完成市人民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对社区建设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发挥好社区居委会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2、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加强基层社区管理工作。

3、组织社区志愿者工作队伍,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建设。

4、做好社区救助、社会保险、养老服务、扶贫帮困等工作。

5、依据规划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6、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事

(三)、对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辖区内街巷、住宅区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配合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搞好绿化管理工作。

2、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长效管理措施,组织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

3、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文明施工,防止施工噪音扰民。

4、配合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积极做好环保综合防治工作。

5、履行好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四)、对社会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2、开展治安保卫、青少年教育、人民调解工作。

3、做好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外来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

5、做好计划生育、精神病人监护、红十字会等工作。

6、做好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国防动员等工作。

7、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对精神文明建设履地以下职责:

1、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以创建文明社区为重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积极开展社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娱乐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群众性活动。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和古迹保护工作。

4、对居民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的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5、宣传、普及现代科学技术和法律知识,倡导科学精神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文明程度。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3.8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3.8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2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9.24万元,降低9.33%,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289.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6.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85万元。

2.项目支出112.33万元,主要包括退役军人优抚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春节一次性救助、18-19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春节一次性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费用、特困供养人员补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和结余减少5.22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底无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财政局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7万元,项目支出112.33万元。

(二)具体情况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9.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63万元,科学技术支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3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4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6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64.6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3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抚恤金17.07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其他优抚支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等支出。

(4)退役安置18.43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安置等支出。

(5)社会福利0.04万元,主要是儿童福利等支出。

(6)残疾人事业35.39万元,主要是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等支出。

(7)临时救助2.02万元,主要是临时救助等支出。

(8)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9.35万元,主要是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2.1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2.1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5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5万元,主要是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89.1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6.8万元,减少5.49%。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03万元,减少7.87%;项目支出减少1.77万元,减少1.57%。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4万元,比2020年(减少)34.59万元,降低55.4%,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参加绩效管理故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起草文件、公文处理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安排和接待视察、参观、考察等工作活动、负责区政府的总值班工作,及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民投诉电话等渠道的投诉、批评、咨询、求助等事项的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1.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1.3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7.45万元,降低17%,主要原因:一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281.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1.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0.29万元,降低26%,主要原因:办公经费等项目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政府办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万元,其他支出51.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16.8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3.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3.1万元。

11.其他支出51.4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51.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清河门区政府办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81.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57.45万元,降低17%。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45万元,降低17%;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基本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办公经费等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4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增加1.7万元,增长18.10%,主要是公车维护费增加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等接待事务,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45人,1.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7万元,比2020年减少20.29万元,降低26%,主要原因:办公经费等项目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故此部分为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审计局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保障我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组织本级审计机关参与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组织的行业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负责起草地方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3、负责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区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镇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区直部门、镇级政府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他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7)、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援款项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科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与国家、省、市和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审计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清河门区审计局是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决算的只有区审计局一家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4.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4.2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0.58万元,增长降低1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

(二)支出总计64.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4.2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6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0.58万元,降低1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财政局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2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2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0.2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3.9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93万元,主要是单位部分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年,审计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64.21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0.58万元,降低14%。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58万元,降低14%;项目支出0万元,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和2020年持平,主要是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万元,比2020年减少5.21万元,降低56%,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故此部分为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往期精彩回顾

►【共同关注】增强历史自觉 坚定文化自信 习近平这样强调

►【巡视巡察】区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 听取九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 【防汛抗旱】代区长徐立东检查指导防汛工作

►【“阳光三务”】我区高质量完成“阳光三务”攻坚期工作目标

►【疫苗接种】老人接种 全家安心 阜新专家喊您打疫苗!

主办单位:中共清河门区委宣传部

稿件来源:区财政局

编辑制作:王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