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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是对自己的起码尊重——“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日活动”采访记

原标题:文明出行是对自己的起码尊重——“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日活动”采访记

8月11日,盘锦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日活动”在全市各县区的大街小巷启动。这是继6月11日、7月11日市精神文明办举办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全城快闪活动的延续,今后每月的11日都将成为盘锦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日。市直机关单位、各县区机关单位志愿者在交通路口,以别开生面的方式引导群众文明出行。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日活动”是由市精神文明办联合各县区精神文明办策划,各单位志愿者参加,10余家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参与其中,倡导文明出行的常态化活动。旨在用各种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方式,营造浓厚的文明出行氛围,倡导文明交通人人有责,文明城市共建共享理念。

此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依旧“搬迁”到了线上。除了盘锦日报和盘锦广播电视台等传统主流媒体进行现场采访外,市文明办微信公众号“文明盘锦”、双台子区微信公众号“双台子微”、兴隆台区微信公众号“福尚兴隆”和大洼区微信公众号“大洼宣传”也现场采访发布活动资讯。市直单位和各县区直单位所属新媒体、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抖音号、传媒公司自媒体以及热心市民纷纷加入行动,转发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日活动行动资讯。一时间,线上线下互动倡导文明出行掀起高潮。

8月11日当天,在全市主要交通路口,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检察院、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住建局等单位的数百名志愿者从早上7点进入“角色”,面向交通参与者倡导“文明出行是对自己的起码尊重”理念。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不停地收获意外惊喜——有的收到志愿者赠送的红口罩,有的被突然闪现在面前的志愿者善意提醒:“美女美女你最美,不闯红灯不后悔”;而个别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也在不停地收获愧疚——有人闯红灯过马路,志愿者及时上前提醒:“大哥,事故没有彩排,人生不能重来,文明出行是对自己的起码尊重!”违规者红着脸惭愧地表示以后一定守规矩,不再闯红灯。

在双惠交通岗,参与活动的市自然资源局志愿者毕丹凤面向行人侃侃而谈:城市因文明而美丽。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应是城市文明的守护者、文明理念的传播者、文明争创的参与者、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和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在辽府交通岗,参与活动的市住建系统志愿者张朝明表示: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全市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坚决做文明出行的实践者、支持者、守护者……在辽兴交通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志愿者孙佳琳表示:这次以志愿身份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日活动”,对倡导交通文明有了更深刻的认知,只有交通文明,城市才文明;城市真文明,文明典范城市才有希望。每个市民都要以维护交通文明的实际行动为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多杰 记者孙俊程/文 潘浩/图

市人社局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日活动

市检察院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日活动

兴隆台区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日活动

来源:市精神文明办、盘锦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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