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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保障力度再升级,8月起台州失业金标准提高10%

原标题:失业人员保障力度再升级,8月起台州失业金标准提高10%

失业人员保障力度再升级

8月起台州失业金标准提高10%

最新修订的《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已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有三点重大变化

小编已为您整理好了

一起来看看

一、增加网上申领内容

此次修改删去了条例中关于按月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等内容,增加了失业人员可以通过网上办理申领手续等内容,推进政务网上办理,让群众少跑腿。

二、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10%

此次修改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所在地最低工资的90%,比之前80%的执行标准高了10%。条例修改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市本级、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为 每月1863元,天台县、 仙居县、三门县为 每月1656元。以台州市本级为例,修改后 每月增加207元,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三、“中间段”延长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修改后规定,缴费1年以上不满5年的,每满6个月,即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和修改前相比,缴费1年以下和5年以上部分的计算方式不变,1年以上不满5年这一“中间段”享受期限延长。

例如,刘女士被单位辞退,8月份开始在网上申请失业保险金,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45个月(如下表),条例修改后她可以多享受4968元,增幅多达50%,有效保障了她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陈女士同样的情况,但是她7月份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且已领取了1个月,就错过这波福利了吗?

不,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领取期限按照修改后条例重新确定,剩余期限内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会重新核算后发放。也就是她可以领取:

1656元 (7个月原标准)+1863元 (8月后新标准)×7个月(8< 重新核定期限>-1 <已领取期限>)=14697元

申领方式

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等渠道在线办理。

01.

搜索“失业保险金”

点击“在线办理”

02.

在线填表

03.

上传资料

04.

信息确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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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就业中心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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