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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南通又一轮拆迁计划发布!一起来关注下!

原标题:重磅!南通又一轮拆迁计划发布!一起来关注下!

继此前近20宗地块拆迁公布以后(点击链接回顾→羡慕!南通主城,新一轮拆迁来了!),崇川区又一轮拆迁计划发布,涉及观音山街道、任港街道、陈桥街道等区域,一起来关注下!

01

节制闸桥拆建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11号(ZC2022001节制闸桥拆建工程)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任港街道城港村社区、南通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2

崇川区沿江景观带特色示范段堤顶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5号(ZC2022008崇川区沿江景观带特色示范段堤顶路:江堤加固、改造及防洪能力提升(通吕运河两岸及长江沿线:北至越江路、南至中远))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任港街道南通港社区、任港社区,永兴街道东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3

新港闸路两侧绿化景观带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1号(G2021025新港闸路两侧绿化景观带工程)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天生港镇街道国庆村、八一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4

纬一路(兴港路-深南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2号(G2021023纬一路(兴港路-深南路))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天生港镇街道国庆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5

通吕运河南、外环西路西侧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13号(ZC2022018通吕运河南、外环西路西侧地块)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任港街道南通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6

节制闸桥拆建工程(绿化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10号(ZC2022021节制闸桥拆建工程(绿化部分))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永兴街道永兴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7

天生路东侧规划路(集慧路西延-集美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1〕24号(G2021020天生路东侧规划路(集慧路西延-集美路))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陈桥街道育爱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8

集慧路西延(树西路-天生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1〕25号(G2021021集慧路西延(树西路-天生路))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陈桥街道育爱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09

观畅路绿化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1〕33号(ZC2021019观畅路绿化工程)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观音山街道世伦桥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0

长泰路西、永兴大道南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16号(G2022016长泰路西、永兴大道南地块)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唐闸镇街道闸东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1

幸余路北、长泰路西地块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21号(C2022005幸余路北、长泰路西地块一)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唐闸镇街道新园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2

园林路西、通甲路南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14号(ZC2021018园林路西、通甲路南地块)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观音山街道星火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3

通甲路南、园林路东、八一路北、星城路西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15号(ZC2022015通甲路南、园林路东、八一路北、星城路西地块)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观音山街道星火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4

园林路绿廊(三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17号(ZC2021021园林路绿廊(三期))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观音山街道明星社区、星火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5

人民路北、世伦路东、通富路西侧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25号(ZC2022007人民路北、世伦路东、通富路西侧地块)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观音山街道二桥社区、国胜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6

集秀路南、长泰路北、竖西路西地块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20号(C2022006集秀路南、长泰路北、竖西路西地块一)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陈桥街道集成村、育爱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7

长泰路北、天生路东、集秀路南地块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23号(C2022003长泰路北、天生路东、集秀路南地块一)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陈桥街道集成村、育爱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8

园林路东、观阳路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26号(ZC2022035园林路东、观阳路南)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观音山街道明星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9

永兴大道南、通扬运河西、芦泾河北居住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崇地拟告〔2022〕4号(ZC2022013永兴大道南、通扬运河西、芦泾河北居住地块)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永兴街道窑墩坝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南通主城这两个批次的更新,有涉及到你家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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