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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任性!卖5斤芹菜却遭天价罚款6万6,试问这是何法理?

在疫情持续反复的冲击之下,毋庸讳言,如今的市场景气指数确实大不如以前了!很多办厂、开店以及做生意的朋友,无不感觉要维持下来可是非常吃力的一件事。

但是,更让他们感到忧虑和后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现在是越来越“任性”了,根本不考虑现实市场经营的环境问题、不体恤中小微市场经营者的实际困难,只“为执法而执法”,随意加大行政检查处罚的尺码和刚性力度!

无论是从市场稳定繁荣的角度,还是站在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立场,这样做恐怕都不是什么能让人高兴起来的事儿。

罗某经营的蔬菜粮油门店

据央视新闻频道8月27日报道,陕西榆林,一家经营蔬菜粮油店的店主罗某夫妇,日前从某批发部进了7斤芹菜在店内零卖。其中2斤被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拿去进行检查化验;另外5斤则以每斤4元的价格售出,收入实际共得20元。

不幸的是,经过当地的检验,这批芹菜被证明是“不合格(规)”的。据此,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理直气壮地就开出了“天价罚单”:

没收罗某夫妇的违法收入20元、并对罗某夫妇处以罚款6万6千元整的行政罚!

6万6千元,六六大顺,数字可真是无比的吉利喜庆啊。(莫非行政执法部门也信风水,连罚款都要凑个吉利数?)

只是,平头老百姓并不知当地主管部门开出如此离谱的罚单的依据何在?更不清楚这样做有什么样的标准?罚款金额竟是店主实际收入的3300倍!

更离谱的是,中央媒体记者查阅榆林地区从2021年到现在食品类的行政处罚台账发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针对小微市场主体有50多件行政处罚,其中罚款超过5万元的就有21起,而这些被处罚的案值只有葡萄几十或几百元,占比高达40%!不知道是谁、哪部法律法规赋予了当地市监部门这种滥罚款的特殊权力?连中央派遣下来的督察工作组以及当地市场监督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都看不下去了,认为这种处罚的确不当。

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就是一匹脱缰的狂暴野马,为害甚烈……

其实何止是“执法不当”啊,我认为简直就是霸道执法、任性执法、恣意妄为执法了,根本没有把“执法为民”这条基本准则落实到日常实际的工作之中。“与民争利”,确定是聪明睿智的举动吗?绝非如此!恐怕到头来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们都知道,2021年到现在,陕西也先后爆发过几次大大小小的疫情,抗疫的形势和防疫的压力并不轻松。可想而知,中小微市场主体的日子肯定好不到哪里去,能坚持下来都实属不易。

如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还这么任性地开天价罚单,这无异于往这些无助的经营者的伤口上再撒把盐,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痛”。这种任性粗暴的执法行为,与“杀鸡取卵、饮鸩止渴”的短视与无知何异?

前有安徽多地严厉地处罚超范围售卖“凉伴黄瓜”的典型案例,今又曝出陕西榆林天价罚款卖芹菜的商贩。试问这执法(雷人)的逻辑背后存在什么特殊的玄机和奥妙呢?

可怜的小商小贩们究竟要怎么做才好?真不知道这些为官一任的父母官和人民公仆们是怎么想的~~~真的让人唏嘘不已、痛心疾首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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